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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抢道大打出手 法院执行握手言和

2017-12-13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李民生)近日,洛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抢道造成人身伤害的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华某与唐某驾电动车早晨上班,在某路段遇早高峰堵车,二人发生交通抢道,互不相让发生口角,以至于大打出手。华某将唐某打伤,唐某受伤后被他人送至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为轻微伤。为此唐某住院4天,支付医疗费等其他各项费用6千余元,唐某后将华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认定,华某负主要责任,唐某负次要责任,最后判决华某给付唐某各项损失共计4千余元。

判决生效后,华某拒不履行判决,唐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高新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起因是抢道发生的争执,二人并无大的恩怨。了解到这些以后,执行法官本着维护社会和谐,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的为双方做工作,对双方的心结进行疏导,最后,华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向唐某道歉,唐某也原谅了华某的冲动,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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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抢道 法院 执行 责编:张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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