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刘照璞)三名邻县的男青年,夜晚闲来无事,喝酒喝高了,驾驶着摩托车竟然跑到警亭内寻衅滋事,结果全部被被汝阳警方行政拘留。
3月5号晚上八点左右,三名在汝阳务工的男青年黄会某、任国某、翟快某在小店镇一家饭店饮酒后,翟快某骑摩托车准备把二人送回嵩县。到汝阳县城时,他们突然改变主意,又返回小店镇,竟然骑车来到了镇上的警亭。任国某以钱包丢失为由,在警亭内寻衅滋事,纠缠不休,直至凌晨一点半钟。值班民警当即将其三人口头传唤至汝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经民警讯问,违法行为人黄会某、翟快某、任国某对他们违法行为均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之规定,3月6日,违法行为人黄会某因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人翟快某因准驾不符,二人分别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0元。其中违法行为人翟快某驾照被扣除12分,并暂扣6个月;因涉嫌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任国某被汝阳警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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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不是小伍(化名)的家属,我是南阳市公安局汉冢分局警务大队民警魏海滨,你们小孩儿现在汉冢卢园附近,请抓紧时间过来把孩子接回去。这是我的电话,要是找不到具体位置,随时和我联系。”“好的,太感谢你了,我们这会儿赶紧去,麻烦你了。”3月11日中午,在南阳市宛城区黄台岗附近值班的汉冢分局民警魏海滨挂断手机后终于放心了,看着身边这个正在狼吞虎咽吃东西的少年,关切地说:“慢点吃,不够了还有,已经联系上你的家人了,一会儿就来接你回去,回家后可不能再这么任性跑出来了啊。你看看你,要不是巡逻发现你,你还要在路上流
10月16日早上6点,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进行集中执行活动,此次活动由今日头条等多家媒体全程跟踪现场直播。执行干警一行来到了被执行人杨某的家中,逃避执行的杨某见此情景欲跳楼逃跑,被执行干警抓到,并依法实施拘留。
32岁的丁某为朋友开业捧场,却因贪杯、酒后持刀伤人,毁了大好前程。
7月24日清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驱车来到被执行人孙某住所地,将一直规避执行的孙某司法拘留。
11月19日晚,当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加班整理卷宗时,一个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打破了夜的宁静。“内乡法院执行局吗?我是申请人许某,我刚在李某小区看到他驾驶车辆返回家中。”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将准备休息的李某拘传至法院。
1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对一借钱不还的被执行人江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7月29日上午,西峡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凌晨集中执行活动中成功拘传了被执行人汪某,汪某在拘留的威力震慑下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
11月3日早上,被执行人石某被拘传至西峡县人民法院,面临拘留的强大震慑,石某履行了全部案款,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