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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饲养烈性犬 洛阳一居民被罚1000元

2019-08-07 17:14:0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魏孝群)洛阳查处一起市区住户违规饲养烈性犬案例,犬主被行政罚款1000元。这是洛阳近期实施《洛阳市养犬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来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查出的一起在居民区违规饲养烈性犬案件。

8月2日上午,南昌路派出所接到指令,在涧西区某小区居民楼有人违规饲养大型牧羊犬。

经民警赶往现场调查,该住户男子费某在家中饲养一只德国牧羊犬,现已有七个月,没有办理养犬证。经民警将费某带回派出所询问,其对饲养的德国牧羊犬为烈性犬、违反洛阳市养犬规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南昌路派出所对犬主费某依法做出行政罚款1000元处罚,并责令其当日将违规犬只转移至城市区禁养区以外区域。警方也提醒市民,遵守养犬规定,依法养犬,城市区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禁止违规溜犬。

(洛阳新闻热线:15136323555,传稿邮箱:yxw2012@163.com。“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 责编: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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