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实习生 吴思家 通讯员 张军营)11月17日晚上9点,被执行人张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偃师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11月19日,在张某经历了二天的“牢狱之苦”后幡然醒悟,主动联系家人履行了义务。
据了解,偃师某行诉张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张某等人未如期偿还借款,偃师某行遂起诉至偃师法院。该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马某、毕某限期偿还偃师某行借款20万元及利息,张某等二人承担借款本息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生效后张某等人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遂偃师某行向偃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先后通过第一次传唤、第二次拘传的方式在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询问时,其总是以“我现在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敷衍搪塞,执行法官遂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措施,以示惩戒。
11月19日,申请人偃师某行的代理人来到法院递交了一份撤销执行申请书。原来,就在张某被拘留期间,其积极联系亲朋主动将执行款交付给了偃师某行,且张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偃师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
诚信,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行,能代表一个人的信誉,没有诚信的人,生意上将会失去合作伙伴,生活上也将失去好友亲朋。
如今,法院对失信人的惩戒措施也是“花样繁多”,上失信人名单、限制消费、联合惩戒、网络扣划、执行唯一住房、查封公积金、养老金账户、司法拘留等,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将受到限制。
在此,偃师法院奉劝那些失信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着可以逃避还款义务。如今,通过这些信息化措施,还有新的法律法规,都将让“老赖”无处可逃。最终整个社会也将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体制。
(映象网洛阳新闻热线:15136323555,投稿邮箱:yxw2012@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将真金白银装到胜诉当事人的口袋,5月24日,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邀请镇平县人大代表宋明俊、政协委员梁海龙联合镇平县农商银行、县电视台,开展执行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辖区乡镇政府的沟通联络,5月19、21、22日,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吴运广,党组成员余承品一行先后来到皇后、云阳、南河店、四棵树城关、城郊等乡镇深入基层走访并接待来访群众。
为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以案三释”专题教育及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5月18日至22日,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举办了2020年度干警综合素养及业务能力提升轮训班(第一期),共60名干警参加此次培训。
6月1日,为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保护日法治宣传活动。
5月26日,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周迅、蒋胜杰将7240元执行款送到了正在某敬老院居住的已93岁高龄的王某手里,王某对干警们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和干警拉家常。
5月20日下午,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速裁庭,在员额法官李娜的见证下,李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张某偿还5500元农民工工资,收到款项后,张某现场向李法官申请撤回诉讼。
2020年5月28日上午,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内乡县第六小学审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为广大师生带来一堂生动鲜活的普法教育课。
映象网讯(记者田雨阳 实习生 姜书建 通讯员 吴源源 姜岩)2020年5月29日下午,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迎来了一群“特殊访客”——
11月27日上午,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收到一封来自十余名工人的感谢信,反映了西峡某机械制造公司工人的心声:感谢法官的巧妙执行,不仅使案件成功执结,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挽回了被执行人即将破产的命运,让十几位工人的工资有了指望,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法制理念。
6月11日下午,邓州市法院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该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员额法官参加会议。副院长刘国磊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