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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检察院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活动

2020-06-16 16:13:2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沈小辉 刘霏霏)为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6月8日至12日,高新区检察院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检法召开联席会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学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永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杨战峰就芦某某反映的信访问题,就相关事实和法律适用到高新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再次进行讨论论证。

做信访群众的疏导者

6月10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学华在区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申接待大厅进行接访,对群众反映、咨询的情况由专人登记,并按首办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案期限。

“四官”服务进社区

6月11日,该院将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与“四官”服务进社区活动相结合,控申干警沈小辉前往高新区后五龙沟村、东沙坡村进行法制宣传,发放宣传手册,为群众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摆摊”普法,检民畅谈零距离

6月12日,高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杨战峰、副主任郭云峰、员额检察官沈小辉在创业路宣传点进行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现场咨询等方式,使群众进一步了解“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通过本次活动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院控告申诉及信访等工作的了解,下一步,区院将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落细,把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己的分内事,确保群众的诉求及时得到答复,切实为高新区“三区融合”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来信、信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程序性回复;对于应当由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在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者是办理进展的情况。

贯彻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政治责任,是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务实之策。

(映象网洛阳新闻热线:15136323555,投稿邮箱:yxw2012@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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