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 正文

偃师: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2020-06-19 13:40:5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徐孟国 实习生 吴思家 通讯员 曹晓靖 白雪) 2020年6月12日上午,由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2020年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该案涉及的马甲、马乙滥伐林木案在偃师市人民法院一并公开开庭审理。

2020年4月初,公安机关就犯罪嫌疑人马甲、马乙滥伐林木案向偃师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第四检察部主任陈晓波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该二人的行为除涉嫌犯罪外,还违反了森林法的相关规定,造成生态资源遭到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向洛阳市院和河南省院汇报请示后,偃师市检察院将马甲、马乙滥伐林木、破坏生态的行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2020年4月16日,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在网上刊发公告,就有关社会组织是否对马甲、马乙滥伐林木、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征求意见。5月16日公告期满后,没有相关组织提起诉讼。 5 月27日,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就马甲、马乙滥伐林木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一并向偃师市人民法院提起了马甲、马乙滥伐林木、破坏生态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10月3日至5日,被告人马甲、马乙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偃师市顾县镇顾县村5组西沟的杨树采伐28棵。经偃师市林业局工程师鉴定:二人所砍伐的28棵杨树共计林木蓄积29.6715立方米。马甲、马乙二人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而且违反了森林法的相关规定,造成生态资源遭到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在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请求法院判处二被告履行增植补种树苗140株,修复被损害的生态资源环境。

二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并签订了委托种植树木协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案的成功办理,是在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的同时,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助力偃师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映象网洛阳新闻热线:15136323555,投稿邮箱:yxw2012@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偃师,生态文明建设 责编:

相关阅读 换一换

今日热点

《阳光少年报》全学科阅读素养课程在洛阳全面展开 《阳光少年报》全学科阅读素养课程在洛阳全面展开

独家

从戏剧《曙光》看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五新五有”模式 从戏剧《曙光》看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五新五有”模式

读图时代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