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赵利军 黄珂)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空气质量,营造蓝天白云清新环境,实现《禁燃禁令》人人知晓,宜阳县各职能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利用宣传车、标语、横幅等形式全力做好舆论宣传,春节期间,宜阳县公安局城关镇、锦屏、香鹿山等派出所联合所在地党委政府查处多起违反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命令的治安案件,8名违法行为人被治安处罚。
锦屏所查处违反禁放案件2起 治安处罚2人
2月12日,锦屏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发现该辖区西庄村有人违法禁燃禁放命令燃放烟花爆竹。
经查,西庄村村民陈某星、陈某召二人在自家门口燃放烟花爆竹。目前,二人已被治安处罚。
香鹿山所查处2起违反禁放案件 治安处罚2人
2月12日清晨,香鹿山派出所组织民警在香鹿山段村村查获两起违反禁放治安案件。经询问、批评教育,二人迅速认识到错误。目前,二人已被治安处罚。
城关镇所查处违法禁放案件2起,治安处罚4人
除夕夜,城关镇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滨河公园聚集大量人群,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带班副所长刘国伟、樊明飞带队迅速出警。发现滨河公园舞池附近聚集大量人群,夜空中已有点燃的孔明灯。民警依法将燃放违禁物品的关某某、张某某、杜某某(女)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之后,民警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关某某处罚200元,依据《河南省消防条例》第71条,对燃放孔明灯的张某、杜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查。
期间,民警还查获烟花爆竹5箱、孔明灯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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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冬带领县局党委班子成员,到城区各执勤点和香鹿山派出所、锦屏派出所,对节日期间彻夜坚守岗位的巡特警、交警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慰问。
春节期间,正在三乡镇疏导交通的宜阳县公安局执勤交警赵力庆、于电伟、庞宜涛等人,发现一小男孩正独自一人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哭泣,小男孩自述,与大人走散,记不清家里位置和大人信息。
2月19日,宜阳县发出首辆“开往春天的班车”,欢送首批200多名务工人员赴安徽返岗。
近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宜阳县委书记安颖芳到县公安局看望慰问公安队伍。
1月25日18时许,宜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城关镇西街村居民黄先生报警求助,其刚从建行取出的1万元现金,在回家的路途中丢失,急需民警帮助。
2月4日14时许,宜阳县公安局赵保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公共场所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赵保镇十字岭村张某某店内公然堆放十余箱烟花爆竹,这些烟花爆竹还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一块堆放,未采取任何消防安全措施。
早上起来一碗汤,城市书房走一趟,翻书看报不慌张,闹中取静亮堂堂。这是市民张大爷的近期日常,家住在宜阳县滨河公园城市书房附近的他,最近天天往书房跑,一待就是一整天,是书房的“老熟人”了。
近日,宜阳县委县政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整合域内文旅资源,出台系列惠民政策,让留宜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衣食住行、文化娱乐等方面多一些方便、多一分温暖。
春节将至,年味愈浓,在宜阳,一幅幅火红的新春对联,像一张张微型的“红色成绩单”,承载着县内书法家的翰墨芬芳、新春祝福,承载着全县经社会发展的美好故事、光明愿景。
购房合同明确显示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相等,白字黑字显示公摊为0,但是收房当天却被告知有24平方米的公摊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