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 正文

女子在朋友圈辱骂他人被洛阳西工警方依法拘留5日

2021-04-06 16:00:0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李耀武)近日,一女子因在朋友圈里发视频辱骂他人被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分局汉屯路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5日。

近日,正在岗位值班的西工分局汉屯路派出所副所长王东峰、民警卢立锋接到女子小美(化名)报警:“有人张贴我图片,还发朋友圈辱骂我,我来报警。”

据报警女子小美叙述,原来一位小花(化名)的女孩到她那里做美容时对其刁难,后来小美说不做了,让小花把材料钱付了,手工费就不收了。小花不付钱,二人就因索要材料钱发生争吵,在这个过程中对方对我进行各种辱骂等。随后,小美微信上的朋友给其发过来了一个录像,录像内容是小花刚才偷拍自己后发朋友圈骂小美。后来对方把材料钱付了十五块钱,但拍的照片和视频没有当场删除就离开了。

不久后,小美一个朋友告诉她在市王城大道附近某小区一楼大厅的电梯门口发现了大量带有诋毁,辱骂文字和她照片的传单。接着在附近某造型店门口再次发现同样的传单。

经过民警取证、审讯,小花承认其把小美照片张贴在电梯口和大厅,并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小美的违法行为。

“发了朋友圈后,有朋友给我评论这样不对,后来我就把朋友圈删了。现在我特别后悔,不应该侮辱她。现在我知道辱骂他人,散布别人照片是违法的,我知道错了。”管某某说。

日前,根据小花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西工警方对小花以侮辱他人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不仅是朋友圈,任何网络平台都同样禁止传播诽谤、辱骂他人、禁止造谣、传谣等违法言行。

(映象网洛阳新闻热线:15136323555,投稿邮箱:yxw2012@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03719699)

文章关键词:洛阳,汉屯路派出所 责编:

相关阅读 换一换

今日热点

洛阳发布最新通知!组建洛阳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洛阳发布最新通知!组建洛阳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独家

从戏剧《曙光》看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五新五有”模式 从戏剧《曙光》看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五新五有”模式

读图时代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