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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地!洛阳市涧西区最新发布

2023-02-01 10:12:49  来源:映象网

涧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3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

征收土地的启动通告

洛涧政通〔2023〕1号

根据涧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辛店街道柳行社区、太后庄社区、于家营社区集体农用地28.9584公顷(其中耕地5.3215公顷,种植园用地20.5793公顷,林地2.178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5674公顷,其他土地0.3114公顷),以上共计28.9584公顷,作为洛阳市2023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柳行社区果园、于家营社区果园,西至太后庄社区果园,柳行社区果园,南至于家营社区果园,柳行社区旱地、柳行社区果园,北至河洛路。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工业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辛店街道柳行社区集体土地26.5458公顷,其中农用地26.5458公顷(其中耕地5.1389公顷,种植园用地18.3878公顷,林地2.178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5469公顷,其他土地0.2934公顷)。

拟征收辛店街道太后庄社区集体土地0.1791公顷,其中农用地0.1791公顷(全部为种植园用地)。

拟征收辛店街道于家营社区集体土地2.2335公顷,其中农用地2.2335公顷(其中耕地0.1826公顷,种植园用地2.012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05公顷,其他土地0.0180公顷)。

涧西区政府拟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涧西分局、信访局、住建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和辛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区政府拟召集区发改委、信访局、财政局和相关街道等单位,以及拟被征地社区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3年1月31日

来源:涧西区人民政府网站

文章关键词:土地,征收,征地,社区,涧西区 责编:郭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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