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根据《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洛环攻坚〔2020〕10号)、《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奖惩及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县区2022年10—12月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月考核排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月考核排名情况
(一)10月排名情况
城市区考核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孟津区、伊滨区、瀍河区、老城区、洛龙区、涧西区、西工区。
组团县区考核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伊川县、新安县、宜阳县、偃师区。
生态县考核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嵩县、汝阳县、栾川县、洛宁县。
(二)11月排名情况
城市区考核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瀍河区、老城区、伊滨区、孟津区、洛龙区、涧西区、西工区。
组团县区考核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宜阳县、新安县、偃师区、伊川县。
生态县考核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嵩县、汝阳县、栾川县、洛宁县。
(三)12月排名情况
城市区考核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瀍河区、涧西区、老城区、洛龙区、孟津区、西工区、伊滨区。
组团县区考核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偃师区。
生态县考核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洛宁县、栾川县、汝阳县、嵩县。
二、奖惩情况
10月城市区排名后两名的是涧西区、西工区,组团县区排名末位的是偃师区,生态县组排名末位的是洛宁县。11月城市区排名后两名的是涧西区、西工区,组团县区排名末位的是伊川县,生态县组排名末位的是洛宁县。12月城市区排名后两名的是西工区、伊滨区,组团县区排名末位的是偃师区,生态县组排名末位的是嵩县。按照《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洛环攻坚〔2020〕10号)文件规定,对当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城市区后两名,组团县区、生态县最后一名的县区发警示函,进行预警提示。鉴于洛宁县10月份PM_2.5月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月度考核中只进行排名,不再作为问责依据。
综合10—12月空气质量排名结果,涧西区连续两个月排名城市区后两名,西工区连续三个月排名城市区后两名。依据《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洛环攻坚〔2020〕10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两个月排名城市区后两名的涧西区公开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并作出整改承诺。对连续三个月月排名在城市区后两名的西工区公开约谈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并作出整改承诺。
希望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县区戒骄戒躁,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攻坚定力,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区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真抓实干,标本兼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来源:洛阳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郭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