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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法院:不履行判决义务 法院强制扣押名下车辆

2020-07-09 16:14:3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徐孟国 实习生 吴思家 通讯员 张军营)7月6日下午,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将一直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洛阳某公司名下车辆强制扣押回法院。

据悉,自2018年8月始,黄某为洛阳某公司承运货物,并签署有运输合同,直至2019年3月,除去已支付的部分运费外,洛阳某公司仍欠77613元未予结算,因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搪塞还款事宜,黄某遂将其告上法庭。2019年,经偃师市法院审理查明后作出判决,支持黄某的诉求。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公司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偃师市法院执行局迅速开展执行工作,向该公司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对该公司及其公司法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措施。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其名下有数辆货车,但是车辆往往难以确定具体位置,不好实施执行扣押。

7月6日,申请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提供执行线索,确定了车辆位置,执行干警迅速组织人员、车辆前往该地,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成功将该车辆扣押至偃师市法院。负责该案的执行干警表示,下一步,将对该车辆尽快进行处置,依法启动司法网络拍卖程序,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映象网洛阳新闻热线:15136323555,投稿邮箱:yxw2012@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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