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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洛阳网...

2017-06-30  来源:洛阳网-洛阳日报

  从7月1日起,我市符合相关条件的网约车可临时向市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登记,未登记而非法营运的司机,将被罚款。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对我市网约车运营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

  《洛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凡在我市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其网络预约车平台公司必须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其注册登记的经营车辆应当取得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未取得上述资格,而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都是非法的。

  目前,在我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平台公司主要有两家,分别为神州专车平台、滴滴出行平台。其中神州专车已取得营业执照,并递交了平台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另外,全市已有72辆车将使用性质变更为网约车,135名有意向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司机已到管理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办理网约车和驾驶员经营资质证需要一定周期,从7月1日起,拟从事网约车经营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司机(具体条件可参考本报4月19日06版报道),可先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预注册申请表进行备案登记。10月31日前,通过备案登记的网约车将临时被视为合法。从11月1日起,所有参与运营的网约车辆都要取得相关资质,否则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从下月起,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对网约车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查处。对拒不配合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调查、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聚众冲击机关办公场所的驾驶员,将被纳入“黑名单”,终身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另外,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豫C05260、豫CC787A、豫C90Q79三辆小型客车驾驶员因涉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从即日起7日内,三车司机须到市交通运输执法局(九都路67号)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从重追究责任。(洛阳日报记者 张宁 通讯员 何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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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约车 备案登记 洛阳网 运营 黑名单 责编:张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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