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民生 > 正文

洛阳市医保政策更完善 看病个人少花钱

2017-12-11  来源:洛阳网-洛阳晚报

O4Tt4Gqd.jpg

  医保政策更完善,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看病负担

  人物档案

  姓名:张根竹

  年龄:62岁

  身份:洛宁县小界乡苇山村贫困户

  对未来的美好期待:

  我这次来市区大医院住院看病,不光有基本医保,还有大病医保和补充医保,总共算下来,自己只需要花一小部分。政策这么好,看病报销挺多,家庭负担小多了。从前总担心看病把家里拖垮,现在再也不用为这事发愁了!

  1 看到缴费单,她说“看病自费部分少了”

  12月5日13时30分,在河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内科楼结算窗口前,来自洛宁县的邱秀琴正在办理出院结算。

  递上新农合参保证、病历卡、结算单等资料后,她小心地拿出了放在包里最深处的一张银行卡,转头还小声跟同行的人嘀咕了一句:“卡里的钱也不知道够不够。”

  “一共4700多元,医保报销4200多元,你个人只用负担500多元……”窗口传来收费员的声音。

  “看病自费部分少了……”拿着缴费单,邱秀琴跟同行的人说。她急急忙忙往医院院子里跑,“俺妈在院子里晒太阳呢,我去给她说说,省得她天天为医药费发愁!”

  2 算算账,三重医保为她报销花费

  在医院的一处草坪上,我们看到了一位消瘦的老人。她就是邱秀琴的母亲张根竹,是洛宁县小界乡苇山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张根竹的丈夫早年去世,虽说有四个孩子,但生活都很困难。“老大不到40岁就得了心脏病,老二儿子也拉扯一大家子不富裕,姑娘都出嫁了,各家有各家的难处……”张根竹说,平日她自己单过,不想给孩子们添负担。

  然而事与愿违,今年5月,张根竹被检查出了宫颈癌,9月因病情加重转入河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接受治疗。

  “为了俺妈这病,我们兄妹几个都做好四处借钱的准备了,我妈经常唠叨不行就不看了。”邱秀琴说,他们一边看病一边报销,报销的钱好像还不少。

  说着,邱秀琴拿着手里的缴费单给张根竹看了看说:“妈,别发愁,咱这回花的钱不多。”张根竹脸上也有了笑容:“那怪好,不然你们又要作难了。”

  “大娘,您属于困难群众,除了基本医保,还有大病补充医保,所以不用担心,安心治病。”记者发现,张根竹并不了解医保报销的基本政策,于是给她做了一个政策普及。

  市人社局农保科的工作人员还给张根竹算了一笔账——系统显示,张根竹全年治疗费用为6.79万元,政策内治疗费用为5.77万元,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保三重医保报销总额达5.3万元。这就意味着,就张根竹而言,其享受到政策内实际报销比高达91.8%,总花费实际报销比也达到78%。

  3 今年已有3.6万余人次报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保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

  今年我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也明确提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

  自今年4月1日起,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正式在我市启动,作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的拓展、延伸和补充,越来越多像张根竹一样的困难群众成为受益者。

  为减轻困难群众垫付住院费用的负担,免去报销费用来回奔波的麻烦,自今年6月15日起,我市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这意味着患者出院时即可完成报销。

  截至6月23日,我市开展住院业务的325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

  截至12月1日,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保报销达36075人次,报销总金额为4372.18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并完善衔接互动、互相联通机制,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洛阳晚报记者 连漪 特约通讯员 李帆 文/图)

  延伸阅读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保这样报销

  根据有关规定,2017年度我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定为人均60元,其资金由各级财政全额承担,群众不用缴费。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致。

  困难群众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含)以下的,直接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政策报销。

  2017年我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3000元至5000元(含)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万元(含)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万元至1.5万元(含)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1.5万元至5万元(含)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5万元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大病 看病 商业健康保险 医保政策 个人负担 责编:张钰洋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市卫生计生委召开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

    8月17日,周口市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会上印发了《周口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周口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健康扶贫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周口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山西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

    山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并提出有条件的市可适当提高筹资标准。

  • 我市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上调每人每年上调50元

    2017年起,我市调整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3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80元。2017年度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由每人每年34万元提高至每人每年40万元。

  • 我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部分调整 部分标准提高

    今年,河南城乡居民医保正式“并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将享同样待遇。据了解,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分为52元、32元、30元、28元4个档次。

  • 确山县扎实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要求,按照省脱贫攻坚大会和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启动会议精神,确山县卫生计生、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今日热点

洛阳吉利法院强制腾房显威力 洛阳吉利法院强制腾房显威力

独家

孟津县公安法院联手推进决胜执行难 孟津县公安法院联手推进决胜执行难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