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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2017-04-0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李雪 程大瑞) “太谢谢您了,法官,要不我们家都没法过了,我现在这样想出去干点力气活,挣点钱都难呀!”五十多岁的赵某在接到8万余元的赔偿款后,不禁潸然泪下。

事情还要从2010年说起,赵某被刘某雇用到漯河某水泥制品厂收购废旧钢铁,在该水泥厂车间天车吊运大件铁料时,赵某被滑落的铁料砸伤右腿,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后赵某起诉到洛阳市洛龙区法院要求刘某赔偿损失。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刘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

官司虽然打赢了,可是赵某的赔偿款却迟迟没有着落,赵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电话不接,人也不见踪影。执行人员不断寻找刘某行踪,多次到银行、房管局、车管所查找财产线索,但终无所获。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后经执行人员多方调查,发现刘某在洛龙区赵村附近收购废旧钢材。2016年11月21日,执行人员来到刘某住处,刘某妻子称其在平顶山、郑州等处收购废品,近期不在家。但细心的执行人员发现,刘某的经营处明显有成年男子长期居住的痕迹,屋里有男士衣服、鞋子、白酒等物品,屋外挂有正在晾晒的男式衣物。翌日早上6点,在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峰的带领下,执行人员将刘某堵在住处。

执行人员将刘某带回法院,告知其若有履行能力而不及时履行,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涉及刑事犯罪。刘某迫于压力先交了2万元的执行款,并就余款问题和赵某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分批履行。

就在执行人员终于松了一口气,认为该案件可以告一段落的时候,2017年1月16日,执行人员接到了赵某的电话:“法官,刘某又不见了,自从上次拿了2万块后,就再也找不到他人了。”执行人员听了心里猛地一沉,这是又被“老赖”耍的节奏。

今年春节期间,全省法院系统“春雷行动”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执行人员多次来到刘某家中突击围堵,可是均扑了个空,周围的村民说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见过刘某回来,过年都没见家里有人。

2017年3月18日凌晨5时许,陈峰接到群众举报,称见到刘某回来了。当日6时许,陈峰带领执行干警出击,将正在睡觉的刘某成功抓获。

这次,执行人员可不打算再“放过”他了,回到法院,执行人员将早已准备好拘留通知书拿到刘某面前,“还真拘留啊!法官,能不能放过我?我交钱行不?”看到拘留通知书的那一刻,刘某仓皇失措地说。2个小时后,刘某的家属将剩余8万余元执行款拿到法院,遂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该案件涉及民生,执行的结果与群众的生计息息相关,且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执行的过程中,虽然遇到了很多挫折,但是我们想尽一切办法,穷尽执行手段,群众能够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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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洛龙区 法院 民生 案件 责编:张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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