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冯倩倩)一直声称没有钱的老赖赵某在孩子结婚这一天被执行法官堵在了迎亲的路上,为了不丢人丢到亲家,被执行人赵某立马拿来2万元并承诺两天后将余款13万元全数归还。10月27日,在执行干警的巧妙堵截下,终于将被执行人赵某抓获,啃下了一起“骨头案”。
周某诉赵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老城 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10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赵某赔偿原告周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231396.6元。随后赵某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5月21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赵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周某向老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员立即向其发送执行通知书并查询赵某名下财产,先后冻结、扣划赵某拆迁过度款8万余元,随后赵某便外出逃避执行下落不明,案件一度陷入困境。10月27日上午,得知赵某孩子今天结婚消息的执行员史营兵立即向局长汇报并部署抓捕行动,执行干警蹲守在赵某家附近,等着赵某孩子办完婚礼回家后在其家中将其抓捕带回法院。
被执行人赵某深知自己已经躲不过去,而且是孩子结婚这个特殊的时刻,赵某心想丢人怕是要丢到亲家了,迫于各方面的压力,赵某承诺履行义务,当天拿出2万元且承诺将余款13万元两天之后归还,至此,一起持续3年之久的案件得以执结。
11月2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焦贵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白尧到洛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高新法院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郭春红主持。
11月2日,在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楼大厅一台电子触摸屏前,当事人刘某某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通过执行案件查询机进入系统,案件执行信息便一目了然地呈现在刘某某眼前。
在严厉打击拒执罪的同时,汝阳县人民法院注重保护弱势群体,要求执行法官在执行工作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努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
11月2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及时、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在收到执行法官交给他的执行款后高兴的合不拢嘴,一个劲儿的向执行法官表达谢意。
这就是“多面手”执行法官张莹莹的“三观”,她没有绚丽夺目的色彩,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和可歌可泣的动人可迹,但怀着一颗无限忠诚的心,在平凡的工作中,兢兢业业,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用良知和辛劳守护着公平和正义,用忠诚和担当谱写着当代女法官的风采。
11月2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焦贵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白尧到洛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11月2日,在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楼大厅一台电子触摸屏前,当事人刘某某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通过执行案件查询机进入系统,案件执行信息便一目了然地呈现在刘某某眼前。
在严厉打击拒执罪的同时,汝阳县人民法院注重保护弱势群体,要求执行法官在执行工作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努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
宝丰县人民法院为响应“秋季攻坚”专项执行活动,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损害人民合法权益的被执行人坚决严厉打击。
11月2日,被执行人孟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叶县人民法院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2017年11月2日,为进一步扩大执行公开,提升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认同度,新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相邻权纠纷中,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有效凝聚了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
2017年11月2日,新野县人民法院于县文化广场公开巡回审理了这一起公诉案件。
自己出资购买的车辆,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经营,合同到期,运输公司却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遇到这样的情况到底该咋办?近期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给了这个问题一个答案。
10月26日,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司法拍卖办公室里,执行局工作人员端坐在电脑前面,不断的刷新着网页,时刻关注着此次网络司法拍卖的最新动态。
11月1日,新县人民法院通过河南省诉讼服务网网上立案功能,成功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乃该院受理的首起网上立案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