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王芳芳)近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经过做工作,双方和解,被执行人李某当场通过手机银行转入7000元人民币到了申请执行人姜某帐户上。
2014年9月,被告李某在原告姜某的店里购买一台组装电脑,双方约定李某在组装前先支付3000元定金,剩余4000元,等组装完成后,李某检验无误后再进行支付。然而,电脑组装完成后,李某却以姜某没有按照其指定的配件品牌安装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款项,而姜某也声称告知过李某,当时因为该配件缺货所以在告知过李某后更改了配件。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李某同意于2016年12月31前支付4000元。但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与李某联系,李某一直联系不上。于是,该院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于李某被纳入失信名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李某在银行的个人信用体系。不久,李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提出了和解的意愿。张法官结合案情,耐心疏导双方的情绪,告知李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并为双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李某以人民币4000元了结此案,李某当场一次性给付完毕。
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周迅来到晁陂镇把40000元执行款送到申请人魏某的家中。魏某激动地说道:“周法官,太感谢你了,谢谢你把钱送过来!”
11月22日上午,柘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荣秀带领3名法官深入该县汇凯玻璃厂生产车间,现场为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宣传,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意识。
11月16日,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林山快速高效的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1月20日,在河南省某监狱,刚和妻子重归于好的王某一个劲地向睢阳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的刘卫星法官表示感谢。
近日,在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微信群里,一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温馨合影照显得特别引人注目。照片中二人笑容可掬,其中一人还亲切地挽着另一人的脖子,若不是看到这两个人的另一只手都在下面的“和解协议”书上按手印,还真的以为是两个亲密的“闺蜜”在拍靓照呢。
为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实现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西峡县人民法院党总支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对所属支部组织建设进行强化,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划分党小组,将院长编入法庭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建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
河南省焦作“网上法院”日前正式上线运行,这是全省首家“网上法院”,填补了河南省法院“电子诉讼”的空白。焦作“网上法院”设置了诉讼服务区、司法公开区和诉讼指南区3个功能性区域,当事人、律师、群众、法官分别有各自的登录通道。
11月17日上午,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债务纠纷案件时,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说服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使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当申请人王某拿到执行案款时,一再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17年11月15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白勇的不懈努力下,被害人家属与肇事方车主曹某分别达成调解协议,共获赔19万元。
2017年11月15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白勇的不懈努力下,被害人家属与肇事方车主曹某分别达成调解协议,共获赔19万元。
洛阳某知名企业拖欠企业内高管王某工资不付,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将该企业诉至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2016年8月16日该院判决企业支付王某工资38902元。
近日,伊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依法通过罚款和教育,顺利执结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多年来,邓州法院的法官们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书写了一篇又一篇司法为民的精彩篇章。该院执行局执行一庭负责人朱义磊便是优秀代表之一。
11月3日晚10点,一辆大众途观小轿车被缓缓拖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这是该院在执行“秋季执行风暴”中的又一“战利品”。
11月3日晚10点,一辆大众途观小轿车被缓缓拖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这是该院在执行“秋季执行风暴”中的又一“战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