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丁俊丽)11月22日,在伊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三位农民工代表向执行局黄挺法官送锦旗,对黄法官为他们追回三万多元工资表示感谢。
原来,2015年1月,原告带领十余名小工前往周口给被告干活。一年之后,被告给原告结了一部分工钱之后就拒绝再支付,在原告的要求下,给原告打了三万余元的欠条就消失踪迹了。多方寻找不到人的原告只好向伊川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被告清偿所欠的工资款。但是,一直等到终审判决生效后,原告依然没拿到被告的工资款。于是,2017年初,无奈的原告向伊川法院执行局申请对被告王某强制执行。
案件分到执行局黄挺法官手中后,他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向其发送法律文书,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但是,王某却以原告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借口为由就是不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前去家中寻找时,他竟然为逃避法律义务外出打工了。不放弃希望的黄法官经过多方线索查询和打听,从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得知其在巩义干活,于是连夜和同事一起奔赴巩义某工地。为保证万无一失的找到被执行人,黄法官和同事在工地门口蹲守三个小时,终于将大摇大摆出来的王某一举抓获。
看着意外出现的执行干警,王某傻了眼,但以为在自己的工地上很嚣张的不还钱。等执行干警将其送到拘留所,王某立马态度转变,强烈要求交钱结案。在王某交付执行款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农民工兄弟前来领款,获得了农民工兄弟的高度评价。
近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经过做工作,双方和解,被执行人李某当场通过手机银行转入7000元人民币到了申请执行人姜某帐户上。
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周迅来到晁陂镇把40000元执行款送到申请人魏某的家中。魏某激动地说道:“周法官,太感谢你了,谢谢你把钱送过来!”
张某与黄某两人本是同村村民,又是邻居。今年,张某驾驶货车在村中道路行驶中与驾驶摩托车同向行驶的黄某发生剐蹭,致黄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锁骨骨折。
11月16日,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大对“老赖”的执行、曝光力度,有效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对“老赖”形成了强大的威慑作用,使得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履行了义务,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11月21日,申请人于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在执行干警的多次耐心沟通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成功执结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
梁某是一起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人,11月20日,他来到西峡县人民法院,亲手将一面写有“维护正义利剑,捍卫法律尊严”的锦旗送给承办法官。
11月17日下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暨反消极执行专项活动动员会。
今年以来,鲁山县人民法院找准信息化突破口,以三大执行网络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传统执行工作模式向信息化转变助推执行工作高效化,实现了执行质效全面提升。
二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15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涉农民工权益保障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集中全局力量,采取多项措施,连续出击,再掀“涉农维权”执行高潮,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西平县人民法院为积极响应贯彻落实好上级法院关于“拖欠农民工薪酬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于11月21日上午在闹市区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执行宣传活动。
11月21日上午,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杜积慧将61万元执行款发放到农民工兄弟手中。
11月21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来到邓州市人民法院为当事人发放执行款共计4800310元,涉及小麦种植回收合同纠纷等21案42人。
张某与杨某是表兄弟,2015年7月10日,张某经营蔬菜大棚资金不足,由杨某担保向周某借款10万元。还款3.5万元后,因蔬菜大棚经营不善、效益不好下余欠款一直拖欠。2016年9月19日,周某将张某和杨某诉至舞钢市人民法院,判决后张某和杨某也未在履行期限内还款,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11月16日,一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慑于“黑名单”对自己生意、生活带来的不便,主动来到平舆法院缴纳了执行案款。
王某晓与王某卫原系一个村,关系较好。2014年王某卫因资金紧张分多次向王某晓借款,2016年1月,王某卫向王某晓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经王某晓多次催要无果,于2016年6月将王某卫起诉至郏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王某卫偿还王某晓借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卫迟迟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王某晓遂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