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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亮:一个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的基层民警

2018-01-03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李杰) 郭亮,男,40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三级警督,现任洛阳市公安局金谷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二中队中队长。200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4年被评为洛阳市青年岗位能手,2005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1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洛阳市十佳办案能手”和洛阳市公安系统“十佳青年民警”的光荣称号。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金谷辖区的金融秩序,此类犯罪具有涉及面广、欺骗性强,社会危害严重等特点,在侵害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的同时,给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由此产生诸多系列社会问题。郭亮所负责的中队自2011年起便承担起侦办辖区涉众型经济案件的重任,7年来,共侦办非法集资案件12起,涉及群众3400余人、涉案资金近10亿元!其中“洛阳某恒投资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河南某珠宝销售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更因办案进度快、对付比例高被上级评为精品案件。

迅速行动   全力攻坚

2013年7月20日上午12时左右, 洛阳某恒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韩某上班后发现公司总经理金某和财务总监朱某不知去向,电话也联系不上,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案情重大,洛阳市公安局决定指令此案由金谷派出所跨辖区受理,郭亮任该案件专案主办负责人。考虑到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涉案资金巨大的特点,郭亮和23名民警组成的专案组连夜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全力攻坚案件,力求挽回群众经济损失,将此案办成铁案。郭亮带领民警根据案件特点,将专案组拆分抓捕组、群众工作组、资产清查组、资产追缴组、消化处理组五个工作小组开展工作,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雷霆出击   精准抓捕

洛阳某恒投资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后,郭亮带领民警连续奋战40多个小时,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韩某、李某、冯某、刘某具体位置。8月11日,民警雷霆出击,一举将四人抓获。讯问过程中,郭亮得知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某及公司财务负责人朱某可能已经携巨款逃往老家徐州后,果断将二人报批列为网上逃犯,以防止二人潜逃出国。8月12日深夜,郭亮带领民警奔袭500多公里赶到犯罪嫌疑人老家,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将金、朱二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当场从该二人随身携带的物品中查获涉案资金400万元,最大限度的挽回了群众的损失。

耐心接待  稳定民心

非法集资案件的其中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涉及群众多,沟通任务重。郭亮深知受害群众的难处,要求中队民警面对群众一定要耐心,尤其是对情绪激动的群众,要全天受理群众报案诉求,认真统计群众集资款数,耐心讲解法律法规,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稳定工作。刘大爷是河南某珠宝销售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受害群众,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养老钱血本无归后,他情绪非常激动,甚至有轻生念头。郭亮掌握到这个情况后,多次主动与刘大爷联系,告知案件进展,稳定刘大爷情绪,还通过刘大爷召集数名同案受害人来到案件二中队,集中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全力追缴  挽回损失

非法集资案件中,集资款项多数都用在了对外放贷上,这给追缴工作带来了不小难度。郭亮常常对二中队民警说,群众的钱都是血汗钱,来之不易,要给所有集资群众一个交代,就要把每一起案件资金流向查清楚,尽全力把集资款追回来。在办理河南某珠宝销售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郭亮了解到该案集资款很多借给了第三方企业,一些用款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就多次找到这些企业负责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大限度地把集资款追缴回来。每次追回款项、每次返还群众损失,都是郭亮和战友们最开心的时刻。

这就是郭亮,一个奋战在公安基层战线的人民警察,在辖区每一起非法集资案件中,我们都能看到他的身影,有时在处警现场,有时在抓捕途中,有时在深夜的讯问室……是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警察的天职,郭亮用实际行动履行了职责,用优异成绩兑现了承诺,践行了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路漫漫其修远兮,郭亮和战友们将一如既往地投身到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去,为维护辖区经济秩序,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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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民警 办案 光荣称号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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