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刘照璞) 一群青年酒醉后肆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受轻伤。汝阳警方立案侦查,发现嫌疑人杨某国却已经潜逃。俗话说的好:逃了初一,逃不了十五。日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国被汝阳公安民警从山东青岛顺利押解回汝阳。
2017年3月7日晚23时许,在汝阳县城一酒吧楼下,一群青年男子在酒吧内喝醉酒后,醉酒男子杨某国将与他在一块喝酒的张某超打伤。110接到报警之后,汝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民警经对案件调查、取证,确定现年26岁的杨某国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犯罪。但是嫌疑人杨某国早已畏罪潜逃。民警多方查找,仍未获得一丝线索。办公安机关逐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国上网通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1月16日远在1400公里外的山东省威海市警方传来消息,称当地警方在集中统一行动中,将汝阳警方上网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国抓获。汝阳县公安局当即派出民警往返3000余公里的跋涉,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国押解回汝阳。
等待犯罪嫌疑人杨某国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谁能想到,洛阳一男子因为多看了他人一眼,结果被人一顿殴打。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通过历任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2007.2.4”命案中最后一名嫌疑人王某,在只身逃亡十年后,于12月16日在西安落网。
因土地边界问题引发纠纷,邻里撕扯致使一人受轻微伤。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完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判处杨某向岳某支付赔偿款6411.26元。
8月27日17时许,通许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二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县城解放路中段某超市附近,一名精神病人逢人就打,已致多人受伤,请立即出警。
因一堆柴草引起一场打斗,伤人者李某甲付出了惨重代价: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赔偿4万多元。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赔偿部分,李某甲拒绝履行,再次被送进拘留所。
到公司找负责人不愿意在登记簿上签名,男子王某和该公司保安李某发生争执,并用拳头将李某面部打伤。近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到公司找负责人不愿意在登记簿上签名,男子王某和该公司保安李某发生争执,并用拳头将李某面部打伤。近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以他人骚扰其妻起歹念,用随身携带的铁穿条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致伤的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5月24日,被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被害人60000元达成调解协议。
骑电动车在公路边与他人发生碰撞,在公安民警驾驶警车经过时,遇到曹某求救,不听民警制止劝告、并殴打辱骂民警的被告人施某犯妨碍公务罪,5月15 日,被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因前女友要分手,多次纠缠无果后,竟将前女友殴打致轻伤二级。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共计8939.36元。
家住新野县王集镇某村的刘某小学没读完就辍学在家,整日游手好闲混迹社会,在一天中午喝完酒后,仗着自己年龄大殴打两未成年人并强行向其索要70元现金,3月20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7年2月12日17时许,微信朋友圈发现题为“有人持刀拦截殴打正在营运的夏店公共汽车司机”的文章,引起广大网民关注。案件发生后,汝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集中优势警力开展案件调查。
近日,在河南省西平县发生一起交通协警在执勤过程中被无故殴打的案件, 案件发生后,西平县公安局及时妥善处置,维护了协警的正当权益,并将涉案者依法刑拘。
摘要
本网在12月22日以“许昌市科技馆馆长推倒摔伤医务人员 科协:停职接受调查”为题报道而备受社会关注的许昌市科技馆馆长邢景峰夫妇,殴打许昌市人民医院值班女医务人员事件,有了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