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吴可征)3月5日上午,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召开“集中送达培训会”,院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送达团队全体人员参加,会议由院长赵耀武主持。
会上,副院长马少先宣读了《西工区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司法送达综合服务平台的试行规定》,对操作过程中的疑难点向参会人员答疑解惑,明晰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送达团队具体送达流程,要求积极向受送达人推介使用电子送达,推荐当事人及律师关注送达微信公众号,随时查阅诉讼材料。
为破解“送达难”,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该院借鉴外地法院信息化送达平台对送达事务进行集约化管理。自3月1日起,对录入审判流畅信息系统的所有民商事案件由送达团队统一送达,员额法官或书记员只需将受送达人信息录入系统、将送达材料扫描入系统、创建送达任务、获知送达结果、下载送达回证即可。该平台对送达过程全程留痕,将电子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法定各类送达方式纳入流程化管理,实现对送达事务的全流程管理。
会后,院长赵耀武强调,在充分认识传统送达模式和新型送达模式各自优势与不足的基础上,院决定采取自行送达和专业送达相结合、审判部门和送达团队相结合的送达模式。员额法官或书记员先行对案件类型和相关受送达人信息进行初查,酌定是否启动送达团队专业送达,对“送法不难”、审判部门送达更加快捷高效的案件优先适用自行直接送达。并要求,要借助信息化送达平台大力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做到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立案庭工作人员立案时务必准确、详实录入立案基本信息,以确保信息化送达后续工作的畅通。
为迎接第108个国际劳动妇女节,永城市人民法院联合永城市妇联、公安局、司法局等市直单位,在东方大道双拥公园开展为期5天的“迎三八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
月5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特邀南阳中院原副院长王定为全体干警讲解《民法总则》,王定同志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多年办案经验,就《民法总则》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
长途客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修理过程中乘客结伴外出就餐,乘客王某在返回时被一辆疾驰的摩托车撞倒致使当场死亡,其父母将客运公司告上法庭。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客运公司支付赔偿款257600元。
2018年3月5日,是第55个“学雷锋日”和全国第19个“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新县法院志愿者走进新县火车站,开展“普法宣传、助力春运”活动,用实际行动传承和践行着雷锋精神,也用关怀和帮助温暖“离家人”的旅途。
2017年1月,汪某经朋友介绍向罗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约定利息。当天,罗某向汪某实际转款95000元。此后,汪某支付了两次利息却未按约定还款,罗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汪某应偿还罗某借款95000元及利息。后罗某向潢川县法院申请执行。
3月5日,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荥阳市人民法院组织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全体干警来到荥阳市植物园开展“以法护航、让爱回家、从心开始”主题法治宣传及心理咨询活动。
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父母起诉子女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3月6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执行省法院安排部署,许昌两级法院在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双节会战”执行专项活动情况进行了通报。
根据省法院的安排部署,许昌两级法院在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双节会战”执行专项活动。
西平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质效,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根据省法院的安排部署,许昌两级法院在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双节会战”执行专项活动。
3月5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在市政广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3月5日下午,西峡县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执行工作会议。此次会议由分管执行局副院长权波主持,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宏钊及全体执行干警和法警队成员参与了此次会议。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5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组织女干警来到该市孟楼镇开展“送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
王某和刘某系同村村民,两家由于琐事发生争执,导致刘某受伤,经通许县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刘某各种损失共计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