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石超凡)4月10日上午11时许,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在会盟镇执行一起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时,被执行人张乙突然暴起,对申请人的妻子郭某拳脚相向,执行庭长李晓平不顾自身安危迅速上前,将张乙制服,防止了一起恶意伤人事件的发生。
据了解,原告张甲居住在父母遗留下的老宅内,根据(2013)孟会民初字第6号判决,将宅院内的临街房判给被告张乙所有,但临街房三间中一间为大房门,是本院的唯一通道。判决生效后,被告张乙不顾本院安全将大门拆除,并损害原告张甲的花草树木等物品,导致原告张甲家中部分物品丢失。随后,张甲将张乙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张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其拆掉的老宅院大门安装好,恢复原状。但被告张乙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无奈之下,原告张甲向孟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张乙突然挥拳打向申请人的妻子郭某
执行法官李晓平一把抱住暴怒的被执行人张乙
4月10日上午,执行干警在张甲妻子郭某的带领下,来到被执行人张乙家中,由于张乙态度恶劣,仍不配合,执行干警决定将其拘传至法院,就在执行干警要把张乙押上车时,张乙突然挣脱出来,对旁边站着的郭某拳脚相向。执行庭长李晓平为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奋不顾身冲上前去将情绪激动的张乙一把抱住,另外两名执行干警见状,立即跑过来,一起将张乙控制住,并带离现场。
回到执行局后,经过执行干警一个多小时的释法悉理,张乙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使得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多措并举抓好公信立院,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裁判、执行满意度为目标。
4月10日,刘某来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案款,他万万没想拖欠这么久的钱这么快就拿到了,心情十分激动,脸上洋溢着笑容,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说“谢谢”!
2018年3月底,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员林永生到单位时收打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从上海寄来的快递。
4月9日,失信被执行人韩某被执行干警从平舆县某街道上带回法院,随后,在执行干警对韩某进行长达二三个小时耐心细致的答疑、劝导下,韩某改变开始时强硬的态度,决定“回心转意”,同意履行判决义务。
爷爷、奶奶给孩子穿上新买的衣服,孩子兴奋地抱着玩具不停把玩。4月11日,经过二七区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人蒋先生及其父母要求探望婚生女的心愿终于圆满达成。
4月6日,失信被执行人刘某因在外地出行受限,便委托自己的父母来到法院找到执行干警,主动要求和解,履行判决义务。
4月10日上午,为不断提升执行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水平,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战决胜,二七区法院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
4月11日,洛阳市宜阳县法院一行5人在副院长武辽聘带领下来到宁陵县法院考察家事审判工作。
近日,睢县法院运用执行网络联动查控系统成功扣划并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位于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某村的六棵大树一一被砍倒在地上,这是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强制执行现场。“这下俺就不会担心房子被损坏了,真的是太感激你们了!”申请人张某全高兴地对执行干警说。
4月9日,社旗县法院执行干警利用“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款管理系统,将案款划至5名农民工预留的银行账户,农民工兄弟满心欢喜地打来电话,连声道谢。
4月10日上午,汝州法院召开2018年度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宣读了集体、个人受到县市级以上表彰情况及本院表彰决定;各部门负责人向主管领导递交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充分发挥案例资源优势,精准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依法规范工业经济秩序,努力防范企业经营风险,西峡法院组织中层以上干警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案例宣讲”进企业活动,对辖区企业进行集中走访。
今年3月,河南省高院积极应用“互联网+诉讼”模式,联合中国银行搭建了河南法院网上立案便民交费系统,通过利用移动支付和互联网支付技术为诉讼参与人缴纳诉讼费等,提供了快捷简便的网上支付渠道,大大简化了诉讼费的缴纳流程。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部署,4月9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誓师大会,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扎实推进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