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石超凡)“杨法官,我是兰某的父亲,我今天是来交执行款的。请你们尽快将我儿子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销吧。”近日,被执行人兰某和其父亲主动来到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急促的说道。
这要从几年前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说起,2009年12月16日上午,原告石某在教室内被同学兰某用手打伤头部,伤势严重,石某到医院检查治疗花费医疗费,多次找兰某协商解决治疗费用,但始终没有结果,最终将兰某告上法庭。孟津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兰某一次性赔偿原告石某各项经济损失3271元。判决生效后,兰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石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及时向兰某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打电话督促其还款,但兰某百般推托,拒绝还钱。随后,孟津法院依法将兰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告知他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出行、工作、消费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一段时间后,兰某父亲陪同兰某找到法院,主动偿还赔偿款,请求法院把兰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删除。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污染破坏环境被罚款后却拒不履行义务,5月2日,“老赖”于某被执行干警拘传到二七区法院,最终履行部分义务,并写下保证书按期履行。
5月1日,河南省新郑市的失信被执行人郭某带着家人来到新郑市黄帝故里百家姓广场游玩时,郭某发现自己的照片竟然出现在百家姓广场的电子大屏上。郭某感到无地自容,一点游玩的心情都没有了,拉着家人赶忙回家。
5月2日早上5点,中牟法院执行员朱晓磊带着两名法警驱车300多公里奔赴洛阳市栾川县,他们在一农贸市场商铺附近蹲点等候被执行人古某的出现。
5月3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执罪自诉案件,被告人杨某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自诉人张某领取执行款后撤诉结案。
2013年2月,新郑市城关乡王某向马某借款40万元,因多年索要无果,马某遂一纸诉状将王某告至新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偿还马某本金及利息。
名下有辆车,每月向银行按期还贷款,却不把法院的生效判决当回事,非但不履行义务,还口口声声说自己没钱,赵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2018年5月2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4月25日,一名被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寻找多日的失信被执行人崔某主动到巩义法院执行局还欠款了。“悬赏公告贴到俺村里俺家门口了,俺妈给我打电话叫我回来了,丢人呀,还了钱赶紧给公告撤了吧”崔某说。
4月27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力决战执行难百日会战”暨集中曝光“老赖”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专职审委会委员王为云和执行局全体干警出席会议,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法律工作者和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会议由副院长张燕伟主持。
4月26日晚上10点,原告范某坐在失信被执行人魏某家中,想与魏某协商偿还其13800元欠款一事,但魏某在外与朋友喝酒并未在家,范某表明来意后,魏某妻子明确告知最近手头紧张并无还款的打算,得知魏某将要回到家中,范某随即拨打了巩义法院执行局110报警电话。
吴某诉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之后,禹某未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六十万元还款义务,吴某向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4月27日,几名到河南新郑黄帝故里百家姓广场游玩拜祖的游客被广场的电子屏幕上出现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所吸引,驻足观看。
4月26日,一名前几天起诉他人的原告,急匆匆来到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办公室,手里拿着一沓人民币,言语中一再表示自己错了,不应该只知道拿去法律维权而置法院的判决于不顾,自己这就是来“改正错误”了。
4月26日清晨6点,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奔赴城区、刘集、彭桥等乡镇实施集中拘留行动。
“程法官,你千万别卖我的房子,我现在就还钱!”4月26日,得知自己房子将被纳入司法拍卖程序的李某主动现身并要求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