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停车办了解到,从即日起,我市将开展私圈乱占停车位专项治理工作。
利用公共场所和道路两侧私圈乱占停车位,不仅破坏城市形象,损害公共秩序,而且严重侵占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阻碍群众的正常通行和停车便利,影响了城市公共空间的资源共享。
对此,我市发布《洛阳市私圈乱占停车位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治理这一城市“顽疾”。
●治理范围
城市区
●治理内容
1.在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私圈乱占停车位。
2.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在城市道路及两侧构筑和设置地锁、锥筒、栅栏、隔离墩、绳索、水泥桩等物,将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影响城市形象。
3.未经办理正常停车收费手续,未统一穿着停车收费服装,未佩戴停车收费培训上岗证人员在未统一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的地段或路段停车收费。坚决打击非法拦车收费行为。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在公共场所和道路及两侧私自施划停车位。
5.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安排人员在公共场所和道路两侧强占停车位。
6.其他违反城市道路管理规定,擅自设置道路障碍物的行为。
●治理过程
从即日起至17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各区将按照管辖范围,对道路两侧及门前广场的私圈乱占行为进行调查摸底。同时,向管理对象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专项治理工作内容。
18日至26日,为自查自纠和集中治理阶段。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城管、规划、城建、物价、公安、交警、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要以区城管局名义向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自拆整改要求。
接下来,各城区政府还要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开展集中治理。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洛阳晚报记者 李砺瑾)
您知道吗?火车站广场的道路停车位现在取消了,今后您要是再随意停车的话,将会面临处罚。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铁路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了解到,为加强火车站广场的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取消了火车站广场道路上原有的固定停车位,改为下客通道。
在稻香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处,记者遇到几名矿工路派出所的执勤交警,他们告诉记者,稻香路沿线的道路停车位是为了方便市民停车,属于免费停车位,并非收费停车场。
以往施划的停车位不同的是,这是警方首次尝试给停车位喷涂上编号,
2017年度已确定建设的3个停车场示范项目(平桥第四医院、申碑路小游园、浉河公园东门)已完成相关设计。
位于驻马店市原西园宾馆对面的天中天街即日起将为市民提供300个地下停车位,时间长达三个月。
据了解,该市行政执法局考虑到上述两条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道,自机动车道两侧设置临时泊位以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现象日益严重,安全隐患无时不刻地威胁着广大市民朋友的出行安全,因此于11月21日取消了机动车道两侧的机动车临时泊位。
从11月20日起,汝州市区城垣路和安国路两边的停车位被取消,今后在这两条路违规停车,将面临锁车等处罚。
9月21日中午,微信朋友圈多名尉氏县籍的朋友转发数条视频。视频中,一群穿黑色制服及便装的青年男子挥舞橡胶棒在人群中殴打他人。
为了争一个停车位拿水果刀将人砍伤,赔了18万,还被判刑,后悔也晚了。8月29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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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免费停车也有免费停车的好处。开车出门只用烧个油,或者只需充个电,上班开车、买菜开车、门口买烟也开车,总之开车就是方便,但大街小巷却车满为患。
在稻香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处,记者遇到几名矿工路派出所的执勤交警,他们告诉记者,稻香路沿线的道路停车位是为了方便市民停车,属于免费停车位,并非收费停车场。
在市区道路路内临时泊车,应该收费吗?3月16日,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官方微信就市区三条道路路内临时机动车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进行民意调查。
根据全区“三城联创”工作的总体要求, 近日,开封市祥符区综合执法局集中力量开展乱贴乱画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区县府东西大街、人民路等城区主次干道,以及背街小巷的重点区域展开拉网式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