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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法院运用“拒执罪”重拳出击治“老赖”

2017-03-2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李雪 程大瑞)为有效破解“执行难”,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威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运用“拒执罪”重拳打击老赖。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批抗拒执行的行为人受到法律的惩处,一批长期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迫于刑事制裁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案例一:被拘三次仍拒执不知悔改终获罪

 “老赖”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在被采取三次拘留措施无果后,当事人对其提起刑事自诉。面对即将到来的牢狱之灾,被告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法院对其作出了判罪免刑的处罚。2017年2月15日,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拒执罪案件。

对自诉人李某与被告人焦某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焦某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焦某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焦某在支付5500元后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剩余款项。法院先后三次对焦某进行司法拘留。2016年12月14日,李某以焦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向该院提起刑事自诉。刑事案件立案后,法官告知焦某其行为已经涉及刑事犯罪,如果拒不履行义务将被判处刑罚。最终,焦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交纳执行款39390元,并主动承担利息3000元。李某对焦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焦某有能力、有义务自觉履行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却以种种理由拖延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焦某到案后积极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取得了自诉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最后,被告人焦某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二:快速化解执行案促兄妹重拾亲情

刘甲和刘乙本为亲兄妹,却因为房屋问题多次闹上法庭。最后因为涉嫌拒执罪,刘乙被依法批捕。迫于压力,刘乙让家人腾房,一起执行案件得以快速化解。

对刘甲诉刘乙的房屋纠纷一案,2015年12月,法院判决作为哥哥的刘乙搬离房屋,交妹妹刘甲居住使用。刘乙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拒不腾房。

在刘乙被采取一次拘留措施无果后,刘甲于2017年2月14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于2月15日作出逮捕决定并交付公安局执行。

承办法官从亲情入手,引导刘乙认识到兄妹情谊的珍贵,并向其讲解了拒执带来的后果。刘乙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让家人于2月16日下午将所占房屋腾出。当天,刘甲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次日,法院予以准许。该起纠纷案件从刑事立案到结案仅花费4天时间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洛龙区法院依法对拒执罪案件立案23起,结案15起,已结案的当事人均已履行了义务。

下一步,洛龙区法院将继续运用拒执罪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让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老赖”受到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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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洛龙 法院 拒执罪 老赖 责编:张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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