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洛阳市空气质量周排名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6月26日至7月2日空气质量周考核结果在媒体上予以通报,并对单项指标PM10排名末位的伊滨区和洛宁县、PM2.5排名末位的吉利区和洛宁县、达标天数排名末位的洛宁县进行通报批评,具体奖惩措施将按照通知规定执行。(由于城市区本周无优良天数,故暂不对城市区达标天数进行排名,龙门园区因仪器故障,故不参与排名。)
6月28日上午,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了对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5月份大气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
6月28日上午,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了对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5月份大气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
6月28日上午,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了对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5月份大气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
我省已正式出台《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实行激励和约束并重的生态补偿机制,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助力环境攻坚。
“5月份确山县环境空气质量很好,这期间凝聚着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奋力拼搏,争取更大的成绩,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实现。”日前,确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彭广峰作出重要批示,向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表示亲切慰问和殷切期望。
大力发展清洁供热。用热规模较小的产业集聚区及其他产业集聚区内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区域,推广燃气锅炉、电锅炉供热;工业余热丰富的集聚区充分利用区内企业的低品位热能,满足区内采暖负荷需要。
大力发展清洁供热。用热规模较小的产业集聚区及其他产业集聚区内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区域,推广燃气锅炉、电锅炉供热;工业余热丰富的集聚区充分利用区内企业的低品位热能,满足区内采暖负荷需要。
6月12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布了5月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综合考评结果。
今年1至5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1天,同比减少12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6%;PM10平均浓度、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上升6.43%、6.67%。
6月12日,市委书记武国定前往热电企业、“小散乱污”企业、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建筑工地等处,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记者昨日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改善焦作市空气质量,减少道路扬尘污染,6月1日起,焦作市市区周边道路和城市主干道建设的15个限高架卡点和3个固定检查站正式启用。市攻坚办将根据大气污染程度,下达限高架的升降指令,并在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于当日11时至15时,下达货运车辆市区禁行指令,禁止货运车辆进入市区。
5月9日下午,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四次推进会召开,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及省攻坚办关于近期工作安排部署。会上还传达了环保部强化督察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一季度空气质量考核情况,宣读了严控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督察方案,安排了下一步工作。
“三个攻坚战”是事关我市全局发展的硬任务。千忙万忙,不抓落实就是瞎忙;千招儿万招儿,不抓落实就是虚招儿;千条万条,不抓落实就是白条。我们只有思想上追求落实、行动上坚持落实,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才能在打好“三个攻坚战”中捷报频传。
2017年以来,三门峡市继续保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高压态势,精准施策,强力控污,向大气污染顽症展开火力猛攻,有力打击了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改变了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的不利局面。一季度,三门峡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优良天数增加、PM10浓度大幅下降。
目前,县环保局机关院内监测站已正常运行,其它两处已完成设备采购和站房基建工作,下一步将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近期将投入运行使用。自动监测站建成后,将为实现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全省联网、自动实时传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自动化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