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整治和取缔。
退出一批。有工商部门许可的制鞋、木材初加工、摩托车配件加工等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有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含4S店);有文广新部门许可的印刷企业;已淘汰燃煤设施且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规模以下的畜牧业及不属于企业的堆场碴场,经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从“散乱污”企业名单中退出。
集中一批。我市对有营业执照、污染排放较少,但易引发居民投诉的机械加工、金属制品、门窗制造、丝网加工等企业及不符合土地规划的其他企业,采取“退城进园”模式,集中发展。手续齐全、污染可控的塑料加工、废品回收和部分与城市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型企业,在合理选址、完善环保设施的基础上,采取相对集中发展模式。
完善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企业,须于8月31日前将所有手续完善到位;逾期不能完善到位的企业,将转入取缔类企业。这类企业包括有工商部门许可的机械加工、机械制造、钢构加工企业等。
取缔一批。相关部门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手续不全、违法违规和超范围生产经营的有色冶炼、橡胶制品、化工、陶瓷烧制、铸造等和其他设施简陋、污染严重的废气排放企业,无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等,按照“四个到位”(断水断电到位、清除设备到位、清除原料到位、吊销执照到位)要求取缔。
此外,我市将严格整治标准,对不具备办理环评手续条件的机械加工类“散乱污”企业的大型机械等设备进行封存,让企业丧失再生产能力。同时,涉事企业要制订大型设备的拆移方案,报属地工信部门认定后,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监督执行,于8月31日前拆移完毕。在原料清除方面,石材、矿山原料可原地封存,其他原料要于8月31日前清除完毕,涉及危废原料按有关规定由属地环保部门监督清理。(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通讯员 马立 李磊)
8月8日上午,湛河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副主任胡喜申介绍,今年以来该区环保网格化管理实施“一长三员”制度,促使环保网格更加细密,有力推动了环境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8月8日,记者从新城区环保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区全力推动工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燃煤污染治理、成品油市场监管、城乡增绿扩容五项措施,力促大气环境稳步改善。
因对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城乡居民户大宣传活动(以下简称“环保大宣传活动”)配合不力,8月7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对濮阳县五星乡政府进行公开约谈。
“我区将严格按照北部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把涉煤货场专项治理、‘三堆’整治取缔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加大推进力度,争取早日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对完成治理的企业加强监管,严防反弹。
为全面打赢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迎接省“散乱污”企业检查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职,“亮剑”餐饮行业“散乱污”,多措并举推动工作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职,“亮剑”餐饮行业“散乱污”,多措并举推动工作落实。
近日,禹州市无梁镇在该镇掀起了“小散乱污”专项整治活动高潮。
为做好《全省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城乡居民户大宣传暨环境污染源普查专项行动》工作。近日,荥阳市豫龙镇包村干部及各级网格长,对辖区160余家“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
悬挂横幅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入户调查“小散乱污”,宣传环保法;对一些卫生死角进行清理整顿……近日,禹州市无梁镇在该镇掀起了“小散乱污”专项整治活动高潮。
近日,为切实做好“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新密市矿区办事处结合实际,多措并举严整“小散乱污”。
为迎接环境保护“万人核查”,贯彻落实省、市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大宣传及互查专项行动迎检工作会议精神,汝州市庙下镇组织力量,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小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力度,确保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全面清理到位。
西平县盆尧镇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坚决打赢“散乱污”治理攻坚战。
7月20日晚,淅川县县长杨红忠县主持召开迎接全省环保法律法规大宣传暨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检查验收动员会,副县长张涛出席会议。
近日,民欣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强制清理、取缔,彻底根治“小散乱污”企业。
广大用电客户:因我县线路改造,计划于8月15日 04:30-06:30 停10kV鲁酒线 10kV鲁高线 10kVⅠ鲁西 10kVⅡ鲁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