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陈喜民)1月19日晚九点许,栾川县公安局石庙派出所接到群众李某报警称:在石庙镇上元十二组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民警姬鹏飞、巡防队员鲁会珍、孙运喜立即赶往火灾现场,并马上联系消防队。
火灾现场北侧和东侧是大面积树林,南侧和西侧有大片住户,周围还有电线杆,房内还有煤气罐。见此情景,民警姬鹏飞立即疏散周围群众,队员孙运喜在路边引导消防队进场灭火,队员鲁会珍打电话联系电管所立即切断火灾区域电源。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熊熊大火终于扑灭了。民警们马上投入到火灾起因的调查之中,在走访得知:报案人李某与其老板张某二人租房住在邢某家中。当天晚上,邢某酒后与张某发生矛盾,张某离开后,邢某将张某放在院内的200根施工用的PE110管子点燃。当时,李某在场,发现后曾有灭火行为,但都被邢某阻止。火势越来越大,并把房子引燃,李某一人无法灭火便报警。
原来,当日酒后与张某发生争执后,邢某内心恼怒外加酒后冲动,便将张某放在院内的管子点燃,期间也曾阻止李某灭火,最终火势变大将管子烧毁且将房子引燃。
经物价部门对烧毁的物品估价达四万元左右。3月4日,邢某被栾川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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