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张克雷)9月8日,汝阳县人民法院成功协助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拘传被执行人一名,这起执行案件通过跨省协作执行圆满告捷,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威严。而汝阳法院的友好协作和配合工作人员良好的专业素养,也得到了兄弟法院和异地申请执行人的由衷“点赞”。
当天早上8时,莲湖区法院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等一行六人持函来到汝阳法院,请求协助对被执行人董某的住宅进行搜查并对董某予以司法拘留。我院党组对异地协同执行案件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燕燕、副院长张风雷接待了莲湖区法院执行干警并立即指派由执行局政委刘亚青带队的一行七名干警配合执行。
上午9时,两院干警到达被执行人董某的砖厂后,没有找到董某本人,两院干警紧急赶赴董某家中,依法对董某的住宅进行搜查。在搜查过程中,被执行人董某态度蛮横,经批评教育仍拒不配合法院搜查,并表示拒绝履行义务,莲湖区法院决定将董某拘传至汝阳法院。在汝阳法院,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莲湖区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董某传唤至莲湖区法院。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聚众在途中阻挠,汝阳法院执行人员将莲湖区法院一行一路护送到汝阳县高速公路口方才返回。
在这次跨区联动协作中,汝阳法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自身人员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协调人员配合莲湖区法院执行,确保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天下法院是一家,执行更是一家,法院异地执行人生地生疏,开展工作困难,以往还需要高院开介绍信,现在只要两地法院一个电话或者微信沟通,并出具委托相关文书,就能解决问题,执行效果非常好,也降低了跨区联动协作的成本。”汝阳县法院执行局政委刘亚青介绍。
自2015年4月17日,陕西、河南等全国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高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异地执行相互协作协助工作机制备忘录》以来,汝阳法院积极落实备忘录精神要求,主动作为,紧密配合,为异地法院财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近日,一段时长1分35秒的执行公益广告在汝阳电视台、互联网和微信、微博等平台播出,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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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汝阳县上店镇某村的“80后”、“90后”武某飞、王某毅和武某飞的妻子王某彩因涉嫌电信诈骗,去年7月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上网追逃。近日,这三人被汝阳警方抓获。
家住汝阳县上店镇某村的“80后”、“90后”武某飞、王某毅和武某飞的妻子王某彩因涉嫌电信诈骗,去年7月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上网追逃。近日,这三人被汝阳警方抓获。
8月29日上午,汝阳县人民法院根据洛阳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开展媒体看执行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全程参与执行。
8月29日上午,汝阳县人民法院根据洛阳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开展媒体看执行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全程参与执行。
“被执行人的钱查到了,欠我们6年的钱有着落了。”2017年8月21日,放下汝阳县人民法院电话,李某急忙向12名工友报喜。
“被执行人的钱查到了,欠我们6年的钱有着落了。”2017年8月21日,放下汝阳县人民法院电话,李某急忙向12名工友报喜。
2017年5月份以来,汝阳县人民法院认真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建立一案一户制度,加强和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促进阳光执行。
“被执行人的钱查到了,欠我们6年的钱有着落了。”2017年8月21日,放下汝阳县人民法院电话,李某急忙向12名工友报喜。
2017年5月份以来,汝阳县人民法院认真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建立一案一户制度,加强和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促进阳光执行。
4月21日夜,家住汝阳县城古严一小区的居民马某报案,称当天中午12时20分,他离家外出办事儿,到晚上22时30分回到家中,发现一片狼藉,位于卧室柜子内的5000元现金和金项链、金戒指、转运珠手链等金首饰不翼而飞,被盗涉案总价值一万两千余元。
近日,记者从汝阳县公安局获悉,该局组织民警快速出击,成功破获了一起因经济纠纷引发的非法拘禁案。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朝被依法刑事拘留,并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8月7日上午,汝阳县小店镇板棚村驻村书记王新杰从县城来到村里,和村口散步的几位村民纷纷打了招呼。五保户李商川掏出揉得皱巴巴的香烟说:“王书记,来,吸根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