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韩晓君)2018年1月5日上午,孟津县人民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为152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685万元。孟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小琳,孟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县政法委纪工委书记莫成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聚才,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武伟,农民工代表及媒体记者参加了发放活动。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博文在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远程执行指挥系统,观看、指挥了发放活动并讲话。
152名农民工喜领685万元执行款
四川籍农民何某带领152名民工在某有限公司工地施工,该公司拖欠何某工程款950.50万元迟迟不给。孟津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启动涉农维权机制,判令该公司支付何某工程款950.5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单位工地停工,法人代表玩起“躲猫猫”,拒不履行裁判义务。孟津法院执行局及时将其土地查封。期间,被执行单位的土地使用证被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撤销,经多方努力,在得知该公司向国土局缴纳有土地使用保证金的消息后,张国强院长立即就此情况向县长宗国明汇报,宗县长高度重视,亲自安排一名副县长和国土局主要领导督办协调此事,很快,这笔685万元的保证金从县国库退回并转入法院执行款专户。
152名农民工喜领685万元执行款
领到期盼已久的执行款后,农民工兄弟的脸上都绽放出了笑容,并把两面印有“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 ”、“依法办案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农民工代表何某激动地热泪盈眶:“为了要回血汗钱,我们跑了几百趟,公司老板要么说没钱,要么躲着不见,面对流血流汗跟着我的弟兄们,我死的心都有了。没想到法院领导这么重视,执行干警耐心细致,一心为我们着想,没有让我们的血汗钱仅仅是冷冰冰的判决,能在年前能拿到拖欠这么久的工资,我们152户家庭都表示感谢!有了咱法院的保障,我们再也不怕被拖欠工资,以后就可以安心的去工地干活了!”
孟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介绍,自全省法院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开展以来,孟津法院高度重视,开辟涉农维权绿色通道,重点排查建设工程纠纷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纠纷等案件中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对相关案件坚持“四快三优先”原则,依法高效办结,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确保及时实现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审结各类涉农案件288件,涉案金额900余万元,已执结涉农案件74件,为270名当事人追回工资800余万元。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涉农维权工作力度,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畅通、有序、有效的协同联动机制,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的一律免收诉讼费、执行费,让有理无钱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用最快的速度、最强有力的措施,维护好、实现好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小琳指出,这起案件涉及100多名农民工,多的几万元,少的几千元,对一个企业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对我们农民工兄弟来说,这个钱就是养家糊口的钱,就是救命钱,孩子上学、老人看病、一家人都指望这点钱。所以,全社会都要重视关心农民工讨薪等涉农维权工作,不管数额大小,都要用心去办,下功夫去办。
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博文对孟津法院涉农维权执行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要求,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要继续和当地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更坚强的决心、更有力的行动,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为农民工兄弟撑起司法保护伞。
2018年1月4日下午,在县政法委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西平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推进会”。
1月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铁松健首先向社会通报全市法院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开展情况。
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王俊武及其团队执行干警曹守盘加班成功执结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
让张某在车上为其办理退款以及结案手续,此举受到在场人员的一致好评。
12月29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法官把一名老赖送到拘留所门口下车时,老赖哭着喊着要还钱,希望法官不要把他送进拘留所。
新安县法院共为91名农民工集中兑付工资款320万元,并为133名困难农民工发放司法救助金43.37万元。
12月28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涉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
2018年元旦前夕,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内,手拿被拖欠三年之久的八千余元工资的农民工赵某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12月28日上午,平舆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新闻发布会。
12月26日上午,包括杨某在内的7名农民工高兴的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这是今年来鲁山县人民法院铺设“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的一个典型案例。
12月27日上午,在唐河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农民工代表李某、卢某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新宛的手中接过执行尾款19.1万元
2014年10月的一天,狄某在罗某承包的一处地面硬化施工工地干活时受伤住院,治疗期间分包商罗某为其垫付少许医疗费后就撒手不管了,其他相关责任人和建设单位也相互推脱,拒绝赔偿。经两级法院审理后于2016年12月底作出终审判决,由罗某等四被告赔偿狄某5.7万余元。由于被告一直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狄某于2017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全省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春节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屡屡发生。为此,巩义市人民法院近期开展了“为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并于12月4日下午召开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新闻发布会。
近日,尉氏县法院执行干警驱车二十多里将12万余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送到了周某的病床前,缓解了周某花钱治病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