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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犯罪团伙被汝阳警方一举摧毁

2018-03-0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刘照璞)2018年3月初,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赵某豪等14人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二审宣判,分别判处赵某豪等人拘役四个月至四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随着判决生效,宣布了汝阳县这一涉黑恶势力的彻底覆灭,这也是汝阳县公安局打黑除恶取得的重要战果。

那么这一涉黑犯罪团伙到底做了哪些违法犯罪活动呢?现在让我们选取几起典型案件把这一伙社会毒瘤在灿烂的阳光下暴露出来吧!

自2016年8月以来,劳改释放人员及其有劣迹的社会无业人员赵某豪、高某保、贺某政、高某钢、张某旦、李某克、于某鹏、梅某欢、王某涛、刘某孬、孙某卫、吕某飞、徐某渊、韩某法14人臭味相投,纠集一起,参与、实施了一系列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汝阳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成了为害一方的涉黑犯罪团伙。

以“讨账”为名,疯狂实施暴力限制他人自由 

2017年2月7日凌晨0点左右,赵某豪、高某保、梅某欢为替姚某歌向蔡某朝索要赌资,强行将蔡某朝拉至柏树布岭村附近实施殴打,后又将蔡某朝拉至县城杜康大道西段路北一宾馆逼迫蔡某朝还钱,并瓜分了蔡某朝身上仅剩的2000元现金,随后逼迫蔡某朝打了一张1万元的欠条。

2017年4月10日16时许,赵某豪纠集高某保、高某钢、李某克、曹某克(在逃)到陈某伟家中为债主刘某洛讨债。赵某豪等人先威逼陈某伟重新打欠条,后以“为其办理分期手机套现还债”为由,强行将陈某伟拉至县城某温泉洗浴会所内,由李某克、曹某克进行看守不让其离开。于次日,强行让陈某伟办理3部手机“分期套现”还债,期间陈某伟不愿办理,高某保连扇陈某伟两巴掌,威胁强迫陈某伟办理。后于下午18时许,陈某伟亲属张某城交付3000元后,才将陈某伟放走。

2017年6月29日15时许,王某强让其侄子王某飞(另案处理)帮忙向潘某周索要2.8万元欠款,王某飞找到王某伟(另案处理),王某伟遂纠集高某保、贺某政、张某旦与王某强、王某飞一起开车,先强行将潘某周拉至汝阳县城关镇甘泉山广场附近对潘某周实施了殴打、恐吓,后又将潘某周拉至杜康大道东段路北一宾馆,逼迫潘某周写欠条才放走,限制潘某周人身自由达2个多小时。

2016年8月25日早上,张某勒与李某旗安排高某宝、梅某欢召集人找高某杰讨账。梅某欢、高某保遂纠集赵某豪、贺某政、于某鹏等人在汝阳县城关卫生院门口守候等到高某杰,遂强行将高某杰往一辆面包车上拖,遭到高某杰的强烈反抗,最后没有将高某杰成功拉到面包车上,赵某豪等人遂对高某杰进行了殴打。旁观群众报警后,赵某豪、贺某政等人仓惶逃窜。

无事生非,寻衅滋事,扰乱治安

2017年5月25日凌晨2时许,侯某飞在县城隆盛路8号楼一酒吧酒醉后摔了一个酒瓶,当他走出酒吧时,喝晕了的贺某政与史某涛两人将侯某飞拦回酒吧。贺某政等人将侯某飞痛打一顿,之后侯某飞伤情经汝阳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为轻伤二级。

2017年5月19日19时许,在县城闹市区发生了一起作案手段性质恶劣的“砸”商店案件,一时间围观人群堵塞了大街。赵某豪、张某旦受孙某卫的雇佣,替韩某法报复赵某晶,遂安排韩要某(另案处理)、吕某飞、徐某渊、张某坤(在逃)、高某旭(在逃)等五人,用张黑某事先买好的木棒,一阵子将姬某云家商店的两扇玻璃门、一面玻璃墙的玻璃和儿童玩具等物品砸毁,商店内一片狼藉。事后韩某法付给孙某卫10000元“办事费”,孙某卫付给赵某豪6000元雇佣金,赵某豪付给韩要某等人1000钱“出警费”。“报复”案件发生后,赵某豪又跑至韩某法家索要5000元“服务费”,韩某法双手捧送。

2017年5月21日上午,因为范某兴与杨某江存在土地纠纷,范某兴女儿范某玲联系了于某鹏“帮忙”,于某鹏纠集赵某豪、高某钢、于某鹏、史某涛、杜某辉、刘某孬、王某涛、张某旦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棍,一时间“呼啸而至”将杨某江养鸡场的简易房砸毁,于某鹏等人每人分得500元。之后被砸毁物品经汝阳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价格为6317元。

肆意妄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

2016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在某乡工作的徐某平酒后与常某占一起来到县城富凯天下城某门栋某室做火疗,期间徐某平对李某甲(另案处理)、李某晓(另案处理)实施了拉扯等行为,被李某甲用手机拍录。之后李某甲与李某晓二人商议拿该事向徐某平要钱,拿到钱后再平分。接下来李某甲将该事告知了“好友”贺某政,贺某政随即于次日开始打电话给徐某平,威胁徐某平找其“说事”。后于中午时分,贺某政纠集了孙某楠(另案处理)、王某涛、李某克到火疗室内与徐某平“说事”。李某甲到火疗室后先捅了徐某平两拳,后与贺某政、孙某楠商议了敲诈的方法以及索要的钱数。接着贺某政、孙某楠、王某涛等人开始不断用语言威胁、恐吓徐某平,要求徐某平拿钱“说事”。徐某平为降低影响,不让事情扩大,无奈同意拿钱进行补偿。贺某政等人开口索要5万元,之后才放徐某平、常某占离开。拿到5万元后,李某甲与贺某政进行了分配,贺某政、李某甲分得3.5万元,孙某楠、王某涛分得5千元,李某晓分得1万元。

2016年8月4日凌晨,常某亮在“迪吧”喝酒过程中因琐事与杨某涛发生了矛盾,一个电话拨过去遂叫来了赵某豪、高某宝两人为其撑腰。后赵某豪持钢管、高某宝持砖头朝杨某涛一阵猛打,将杨某涛打倒在地。之后杨某涛的伤情经汝阳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为轻伤一级。

2017年7月31日,汝阳县公安局专案组民警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一举将犯罪嫌疑人赵某豪、高某保、贺某政、高某钢、张某旦、李某克、于某鹏、梅某欢、王某涛、刘某孬、孙某卫、韩某法、吕某飞先后抓获归案,迫与压力,犯罪嫌疑人徐某渊于2017年9月26日到汝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俗话话说的好:种豆得豆,种瓜得瓜,种蒺藜者得刺。涉黑犯罪团伙成员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审判、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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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法院,涉黑,违法,宣判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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