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王建波)随着天气越来越暖和,外出旅游的人们也越来越多,出行的选择也是多种多样,但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会出行受阻。近日,被执行人冯某某在电话里着急的向执行法官承诺:“我今天一定让家属把钱交到法院的账上,请你们把我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吧,我现在急着回家,却买不出飞机票和高铁票了。”
李某某诉冯某某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12月26日,经栾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冯某某十日内支付李某某某购房款60000元,判决生效后,冯某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李某某多次催要,冯某某都避而不见。无奈,2018年4月3日,李某某申请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向冯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义务,但冯某某未履行,也未如实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法院遂将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日,在外旅游急于返回的冯某某在购买飞机票被拒后,又多次去购买高铁票也被拒,通过询问,冯某某才知道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遂打电话让其家属到法院履行了义务,在确认执行款到账后,执行法官依职权撤消了冯某某的“黑名单”,本案顺利执结。
近日,汝南法院执行局干警王明、李猛横跨四省,执结了一起涉及健康权的案件。
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后,寸步难行,主动“现身”,履行了义务。
张某曾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夏某借款5000元,借款到期后,夏某多次催要,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为维护自身权益,夏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还款并支付在追要欠款时支付的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
杨某将朋友金某名下车辆借来自用,在使用过程中杨某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被刘某告上法庭。
4月12日,失信被执行人李某连夜从广东深圳回到平舆县法院,将35272元执行案款交到执行干警手中。
4月3日,失信被执行人杨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李法官,我这就把钱还上,我正在办贷款呢,在这个节骨眼上千万不要把我录到失信‘黑名单’里啊。”4月11日,被执行人葛某将全部1万3千余元执行款转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内,这是该院成功执结的又一起“老赖”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主动履行的案件。
近年来,鲁山县人民法院依照最高法决战“执行难”的指示,推进执行信息化,力破执行难坚冰,建设了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执行队伍,依托执行信息管理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对失信被执行人展开了“黑名单”网上发布、网上追逃、网上查控等全方位、立体化的围追堵截,使“老赖”插翅难逃,让老百姓拍手叫好。
4月11日上午,随着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将2万余元案件款汇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账户,一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长达两年、终本后又恢复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信息化背景下,通过“网络查控”体系的强有力支持,终于顺利执结。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也就此演绎了一场“教科书”般的信息化执行经典案例。
4月9日,失信被执行人韩某被执行干警从平舆县某街道上带回法院,随后,在执行干警对韩某进行长达二三个小时耐心细致的答疑、劝导下,韩某改变开始时强硬的态度,决定“回心转意”,同意履行判决义务。
3月30日,失信被执行人张某的女儿来到平舆县法院找到执行干警,只见她面带惭愧地向执行干警说道:“我现在替我爸把钱还了,是不是就不用拘留了?”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讲解后,张某的女儿替张某缴纳了执行款。
4月8日,被执行人刘华(化名)将1万2千余元转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一案一账户”专项账户内,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了圆满执结。
4月2日,一直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胡某与别人斗殴被抓到派出所,刚好被申请执行人黄某撞见,执行干警得到消息后立即赶往派出所将胡某带回法院。
近日,被执行人刘某来到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偿还执行款,让尽快办理结案手续。
2017年12月27日凌晨,一直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姚某被执行干警堵在家中,意识到这次躲不掉的姚某,当场履行了法院判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