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进校园: 提倡文明 拒绝欺凌
法官进校园: 提倡文明 拒绝欺凌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张克雷)为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其我保护意识和能力,3月27日上午,汝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燕燕、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张小丽、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晓等一行走进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开展“提倡文明、拒绝欺凌”法制进校园系列活动,为该校4500余名师生送去一份丰厚的“法制大餐”。
张法官以近期发生在校园的欺凌事件为切入点,结合身边发生的寻衅滋事罪等真实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标准等问题,教育同学们要勇敢地面对校园欺凌,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同时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做一个知法、守法、尊法的好学生。讲座深入浅出,生动入耳,使参加听课的青少年学生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法律知识教育,羸得了在座师生的阵阵掌声。
法治宣讲结束后,郭燕燕院长还带领法官走进教室,向同学们发放了《反对校园欺凌,争做美丽学生的倡议书》,与同学们进行互动交流,现场气氛热烈。
此次法制课收到了预期的效果,深受师生的好评。郭燕燕院长表示,下一步将县法院法官宣讲团将继续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讲的范围,送法进偏远的村镇学校,帮助更多偏远村镇未青少年知法、守法、护法,让法律的阳光守护他们的成长。
3月27日上午,家住社旗县赊店镇的张某冒雨来到社旗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将一面“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法官郭莹林手中,以此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夫妻恩怨何必拿自己的小孩赌气?纵然离婚了,夫妻情分不再,但孩子的父母身份却不变。
执行法官受理此案后,一边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并告知其逾期不履行生效法律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013年9月,付某和杨某在城关镇街道上发生矛盾,两人相互争执中,杨某突然冲上去对付某进行殴打,致使付某受伤,2014年11月该案件经桐柏县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杨某赔偿付某各项损失共计8032元。
近日,在解放区法院的一次抓捕行动中,一名被堵在家中的老赖李某因为不服判决拒绝履行,抗拒执法干警对其进行抓捕。面对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执行局的干警同志一边耐心安抚李某,一边将其抓捕带回法院。
侄子欠钱不还,被执行法官带回法院后,其叔追到法院公然侮辱法官执行。3月22日,栾川县法院依法对郭某鹏、郭某辉二人采取拘留十五日措施。
本次法律培训主要内容是讲解修订后的《广告法》。新《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打击虚假广告、确立广告代言人制度、互联网广告受到调整、垃圾广告被明令禁止等十个方面是其修改或增加的内容,也是新广告法的十大亮点。
3月21日上午刚上班,手持锦旗的白某紧紧握住伊川法院黄挺的手连连说道:“国家法律好啊,多亏伊川法院执行局,多亏了黄法官,要不我这血汗钱啥时候能见着影啊!”
2017年3月21日,焦作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侯根良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收到申请执行人悄悄放在案卷下面的价值万元的购物卡,立即报告并上交到该院监察室,受到干警和当事人的赞誉,为法院树立廉洁清正的风气再添佳话。
3月17日上午,河南省社旗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表决任命樊立兵同志为社旗县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并同意裴宗全同志辞去院长职务。
3月15日凌晨六点,桐柏县法院组织40余名干警,按照事先确定的目标“老赖”,分片包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为增强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3月15日下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段军英到开封市电子科技学校开展“第一堂法制课”活动。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3月13曰,在淅淅沥沥的春雨中,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新改装的巡回审判车首次启动,前往该县滔河乡蔡家村巡回审理一起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
3月14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前夕,桐柏县法院法官们走上街头,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并赠送维权法律图书,为广大群众送去法律关怀。
3月27日,河南省新野法院以“法律伴我成长”为主题,开展送法进溧河镇第一中心小学普法活动,千余名师生和420余名家长参加活动接受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