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制订《洛阳市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全面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打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及工业污染源涉气企业、涉水企业和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将开展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农药、医药、塑料制品制造、汽车制造与维修、家具制造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执法检查;重点对钢铁、火电、水泥(含粉磨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行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重点开展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毛皮制革、造纸等行业企业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各县(市)区环保部门重点核查辖区内所有新建、改建(含技改)、扩建的工业类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类项目、畜禽养殖类项目、集中式污水处理项目、自然保护区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办理或依法备案的执行情况。
在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中,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采取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行政处罚、按日连续处罚等措施;对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依法采取停产整治、行政处罚等措施,拒不执行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利用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尚不构成环境污染犯罪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措施排放污染物的,除依法采取停产整治、行政处罚、查封扣押措施外,还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口和违法建设项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关闭;对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或超标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污染物3倍以上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照“一企一档、一项一表”的要求实施拉单挂账、整改销号。
方案明确,对因监管不到位造成的环境违法问题,将依规依纪追责到位,对突出的环境违法问题将采取行政处罚、挂牌督办、列入环保黑名单、媒体曝光、组织约谈等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到位,坚决杜绝以改代罚、有案不查、立案不处等。(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程昊)
(记者 史林静)记者从河南省环保厅获悉,自5月下旬出台《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来,河南环境污染举报量大增,截至6月25日,共收到973件举报信件。
为做好2017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日前,市环保局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涉气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力度,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对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解决目前突出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举报有排污单位拒不执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停产、限产决定等4种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6000元奖励;举报有超标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3倍及以上等3种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6万元奖励。
因履职尽责不够好、统筹协调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方式方法不得当等原因,市环保局在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方面排名靠后,在全市生态环境建设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上作了检讨发言。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处以50万元罚款(洛环罚〔2017〕7023号),并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洛阳市精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因拒绝检查,洛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处以1万元罚款。
6月19日,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即日起至11月30日,全市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涉水企业、涉气企业和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稽查重点是对一些行业的现场环境监察、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及排污费征收。据悉,今后,市环保局每年都将开展日常稽查工作,并对50%以上的县(市)区实施环境监察稽查和排污费征收稽查。
近期,媒体报道河北、天津存在向坑塘违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存在,威胁区域环境安全,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为贯彻省环保厅有关要求,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日前,我市积极开展纳污坑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平顶山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涉水企业、涉气企业和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据新华社郑州6月18日电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从即日起,河南省公安厅、环保厅联合开展为期近6个月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打击企业偷排偷放、造假等违法排污行为。河南省今年加大环境质量治理力度,5月出台《河南省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季度考核办法》,实行计分奖惩。
例如6月7日,在全省降雨及阴天气象有利时段,我市因非法排放导致的臭氧轻度污染,未形成优良天数,极为可惜。通过上述措施落实,减少周口市臭氧的产生,增加优良天,努力完成实事目标。
近日,《周口晚报》报道的一篇《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奖5万元》的新闻引发读者广泛关注。报道称,河南省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经费中专门拿出500万元,对环境污染行为的举报者分别给予5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6月6日,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在五一文化广场向过往市民讲解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有奖举报知识,鼓励广大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河南省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经费中专门安排500万元,对环境污染行为的举报者分别给予5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
自开封市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各县区党委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者,有力地推动了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顺利开展。
自开封市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各县区党委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者,有力地推动了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