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石超凡)“太感谢你们了,要是不是你们出面,我们的这些钱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拿到,谢谢你们了,你们辛苦了。”拿到工资的王某笑着向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2013年6月16日,湖北某劳务建筑有限公司与自然人王某签订《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将孟津县某工程转包给王某。王某、方某等19人自2013年9月3日起开始从事施工,2014年3月25日因湖北某劳务建筑有限公司拖欠工资被迫停工。2015年5月24日,孟津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原告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被告王某等19人工资共计258742元,支付被告王某等18人双倍工资共计413587元。但判决生效后湖北某劳务建筑有限公司拖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立案后,考虑到本案系“涉农”案件且人数较多,孟津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武伟亲自带队前往武汉。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到期的第三方债权。随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该公司冻结和扣划未到期的第三方债权,将涉案的19名成员工67.2329万元工资全部扣划成功,并于近日将执行款交到农民工手中。
据孟津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孟津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攻坚活动,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力争尽早将案件执行到位,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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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孟津法院速裁快审团队张晓利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仅用20分钟时间,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洛阳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分别向原告李某等十三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共计54819元。
近日,孟津县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后,发出一份“表格式”判决书,给了当事人一个“一目了然”的答复,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称赞:“内容简洁,一看就懂,我们当事人就需要这样的判决书!”
“太感谢你们了,我是真没想到一场官司下来,短短10分钟就把我的事给解决了,你们法官的办案效率真高。”拿到胜诉判决书的杨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3月,春暖花开,最是一年春好处。伴随着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为响应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在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指示精神,孟津法院党总支通过线上线下活动,带领广大党员干警开展“文明健康新风尚、绿色环保我先行”主题党日活动。
3月9日下午,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在孟津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前露天举行。
当前正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为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同时保证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孟津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互联网+”诉讼服务,运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当前正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为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同时保证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孟津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互联网+”诉讼服务,运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2月20日上午,孟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刘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公诉人、被告人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
2月20日上午,孟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刘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公诉人、被告人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而是通过“三远一网”系统,视频连线法庭现场参加庭审。在战“疫”时期,实现了“防疫”+“审判”工作两手抓。
近日,孟津县人民法院成功拍卖一起标的为2376万元的股权案件,该拍品不仅创下了该院今年来交易数额最大的网拍记录,也为以后涉金融案件的资产处置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