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 > 正文

洛阳高新法院:用五告知促执行效率提高

2017-03-2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胡峰  黄涛)洛阳高新区法院为加快解决执行难步伐,在执行工作中采取五项告知制度,与当事人互通执行重要节点信息,随案发放表格,逐一落实,让执行当事人清清楚楚,让执行进度有据可查,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

执行立案事项告知。为让当事人立案少跑腿,全部执行案件立案采取一次性告知制度,发放执行立案材料一览表、执行风险告知书并确定案件沟通联系方式,让申请执行人一目了然,避免二次办理,加快办理周期。

财产调查情况告知。为解决执行案件中财产调查这一核心问题,推行承办法官在财产调查期限届满后三日内,对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和依职权调查财产的情况,书面笔录告知申请人并由申请执行人亲自签属意见。当事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派监督执行人员对异议部分重新调查一次。

查控限制情况告知。对被执行人涉案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出境、融资等采取的措施统一登记备案。并将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及采取限制措施情况及时告知案件申请执行人。

执行办理期限告知。所有执行案件三个月未结案的,由执行局督办员向承办人发出督办通知书,督促办理。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前十五天,审判流程系统发出红色警告,承办人必须向主管领导书面汇报原因,并向当事人说明案件进展缓慢的原因,满足了当事人对办案效率的知情权。

涉案物品处置告知。所有符合上网条件的涉案物品均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交易平台,实行“零佣金”竞价拍卖方式,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上传拍品,统一经过网上竞价,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处置。告知申请执行人可参与网上竞拍,满足当事人自行查询进展和监督处置的要求。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洛阳 高新法院 执行 效率 责编:张钰洋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今日热点

洛阳吉利法院强制腾房显威力 洛阳吉利法院强制腾房显威力

独家

孟津县公安法院联手推进决胜执行难 孟津县公安法院联手推进决胜执行难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