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刘照璞 王光磊)为有效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犯罪活动,积极推动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汝阳县公安局组织专案组经过近两个月的艰辛工作,成功破获了一起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申某可投案自首。
7月20日,根据从安徽破获的一起特大污染环境案掌握的情况,由公安部治安局、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洛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级组成的联合检查督导组赶赴汝阳,通报汝阳县小店镇马庄附近疑似有一加工炼铅厂废料的“黑加工厂”。经突击检查,在小店镇原县水泥厂院内查获正在加工炼铅厂废料的“小店镇许可矿产品店”,现场传唤厂内五名工人调查取证,并查封、取样抽检。但该“黑加工厂”的厂长申某可却闻风而逃。7月25日,经检测,抽取的样品中有两类物品所含铅、镉元素严重超出国家标准,属危险废物。
因该案犯罪嫌疑人申某可在逃,经过公安民警对申某可父亲苦口婆心的劝解、严肃的阐明利害关系,犯罪嫌疑人申某可最终放弃抵触情绪,8月28日,到小店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申某可于2017年1月份开始,在汝阳县环保局及汝阳县小店镇政府已经将其经营的“小店镇许可矿产品店”关停的情况下,私自偷开经营,为他人加工、处置炼铅厂废料。该厂废料系从安徽运输至小店镇加工后在对外出售。该申在未办理经营、处置危险废物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他人加工、存储、处置危险废物共计24.72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
经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9月8日,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申某可被依法逮捕。
9月8日,汝阳县人民法院成功协助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拘传被执行人一名,这起执行案件通过跨省协作执行圆满告捷,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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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时长1分35秒的执行公益广告在汝阳电视台、互联网和微信、微博等平台播出,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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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汝阳县上店镇某村的“80后”、“90后”武某飞、王某毅和武某飞的妻子王某彩因涉嫌电信诈骗,去年7月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上网追逃。近日,这三人被汝阳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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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上午,汝阳县人民法院根据洛阳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开展媒体看执行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全程参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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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钱查到了,欠我们6年的钱有着落了。”2017年8月21日,放下汝阳县人民法院电话,李某急忙向12名工友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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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份以来,汝阳县人民法院认真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建立一案一户制度,加强和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促进阳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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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夜,家住汝阳县城古严一小区的居民马某报案,称当天中午12时20分,他离家外出办事儿,到晚上22时30分回到家中,发现一片狼藉,位于卧室柜子内的5000元现金和金项链、金戒指、转运珠手链等金首饰不翼而飞,被盗涉案总价值一万两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