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 正文

汝阳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件

2017-09-1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刘照璞 王光磊)为有效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犯罪活动,积极推动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汝阳县公安局组织专案组经过近两个月的艰辛工作,成功破获了一起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申某可投案自首。

7月20日,根据从安徽破获的一起特大污染环境案掌握的情况,由公安部治安局、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洛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级组成的联合检查督导组赶赴汝阳,通报汝阳县小店镇马庄附近疑似有一加工炼铅厂废料的“黑加工厂”。经突击检查,在小店镇原县水泥厂院内查获正在加工炼铅厂废料的“小店镇许可矿产品店”,现场传唤厂内五名工人调查取证,并查封、取样抽检。但该“黑加工厂”的厂长申某可却闻风而逃。7月25日,经检测,抽取的样品中有两类物品所含铅、镉元素严重超出国家标准,属危险废物。

因该案犯罪嫌疑人申某可在逃,经过公安民警对申某可父亲苦口婆心的劝解、严肃的阐明利害关系,犯罪嫌疑人申某可最终放弃抵触情绪,8月28日,到小店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申某可于2017年1月份开始,在汝阳县环保局及汝阳县小店镇政府已经将其经营的“小店镇许可矿产品店”关停的情况下,私自偷开经营,为他人加工、处置炼铅厂废料。该厂废料系从安徽运输至小店镇加工后在对外出售。该申在未办理经营、处置危险废物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他人加工、存储、处置危险废物共计24.72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

经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9月8日,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申某可被依法逮捕。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汝阳 警方 污染环境 责编:张钰洋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今日热点

洛阳吉利法院强制腾房显威力 洛阳吉利法院强制腾房显威力

独家

孟津县公安法院联手推进决胜执行难 孟津县公安法院联手推进决胜执行难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