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法院举行“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张晓)为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强化党员意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立足岗位争作表率,2017年3月24日,汝阳法院举行了“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机关全体共产党员参加了仪式。
仪式上,各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发放了崭新的“中国共产党党徽”徽章,党员同志互相佩戴党徽,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燕燕与其他党组成员亲自为党员佩戴了党徽。全体党员在郭燕燕院长的带领下,在党旗下庄严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再次接受灵魂洗礼。
郭燕燕院长向全体党员讲述了佩戴党徽的意义,她指出:党徽是共产党员政治身份的体现,要把配戴党徽作为一种荣誉和责任感贯穿工作、生活、学习的全过程,时刻提醒自己,始终注重形象,提高党员操守,践行党员职责。通过佩戴党徽,牢记使命,勇于担当。要把党徽带来的使命感、荣誉感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责任心,转化成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的具体行为,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党徽虽小却能让每名党员时刻感受到佩戴党徽带来的荣誉,作为党员的自豪,让党徽在胸前闪起来,在群众的心中亮起来。并向全体党员倡议:希望全体党员都能主动亮明身份,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无愧于佩戴的神圣党徽,无悔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时刻自觉佩戴党徽、担当奉献争做表率,积极投身到富裕、美丽、幸福、和谐新汝阳建设中来。
多年来,法院系统在执行涉及公职人员案子的过程中大伤脑筋。这不仅有损政府形象,也损害了司法权威。
3月17日上午,近千名汝阳群众和民警在汝阳高速公路口,迎接凯旋归来的公安民警。 至此,2004年发生在汝阳县的“2004.9.21”系列强奸杀人案成功告破。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审判质效,汝阳法院紧扣“规范提升”年度工作总基调,组织开展“三查一看两监督”系列活动,确保工作事项落实。
根据省交通运输执法局的指示要求,为进一步有效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3月8日汝州市、汝阳县交通、公安执法部门在汝州境内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
为自查短板,进一步提升分段执行规范化水平,3月6日至10日,汝阳人民法院利用一周时间,成立督查小组,对全院2016年度已结案的执行案件进行了一次集中自查。
3月8日,汝阳县委书记潘峰在汝阳法院简报第1期《汝阳县法院执行工作取得“开门红”》中作出批示:“县法院执行工作在全省法院系统的春雷行动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做法被全省推广,实现了开门红,可喜可贺!希望继续努力,以此带动整体工作提升。
由洛阳市中院组织的“媒体看执行”活动中,记者奔赴汝阳法院,和干警们一起感受执行工作的酸甜苦辣。
汝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出入境证件的办理审查力度,一星期内阻止两名法定不准出境人员申请办证,有力有效地维护了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3日上午,汝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县政府文化广场,与县妇联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对家庭暴力法律宣传活动。
为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成效。3月2日上午,汝阳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上网文书评查和庭审评查活动,自查短板,自我挑剔。
“有了这个维权利器,我们再也不用怕老公打了”,汝阳县一位农村妇女听完法官讲解后由衷感叹。为了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切实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功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汝阳县法院开展了“反对家暴 力推人身安全保护令”集中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干警执法素质和能力水平,检验森林公安干警对岗位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日前,汝阳县组织森林公安全体干警开展了一次法律知识考试。
2月23日下午17时,汝阳县公安局内埠派出所接到居民马某霞报警,称“自己被冒充的公安人员诈骗了十余万元”。
2017年2月16日上午10时,汝阳县人民法院八辆警车整齐的排在院内,随着党组书记郭燕燕一声令下,警车依次驶出院外奔赴全县各地拘留老赖。
2月15日上午,汝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孩子抚养费案件。被执行人吴某、高某在汝阳县上店镇亲戚家走亲戚时被执行干警拘留,下午4点半迫于压力将拖欠的62108元小孩抚养费交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