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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警方破获一起“以购买手机为由办理贷款”诈骗案

2019-06-13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翟天下)随着人们对资金需求的不断增加,信贷行业迅速发展,同时,很多不法分子也随之而动,打着“贷款”的旗号四处行骗。近日,新安县公安局五头派出所就破获了一起以购买手机为由办理贷款的骗局。

新安县一男子高某本是某融资公司的业务员,却不务正业,找来几名受害人,以贷款买手机的名义,向所在公司套取贷款3.6万元。高某还了几期贷款后,停止还款,消费金融公司向受害人催款,从而案发。目前,新安县公安局五头派出所查实4名受害人,将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高某今年30多岁,是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员,该公司的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个人消费贷款服务,客户购买商品时向该公司申请“商品贷”,可选择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在该消费金融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高某摸清了个人消费贷款服务的流程后发现,他能借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虚构交易,骗取公司贷款。

2018年2月起,高某伙同王某、齐某,从新安县五头镇找来几名老实本分的村民,并许诺借用他们的身份证件贷款后会给一些好处费。此后,高某等人在新安县城的一家手机店虚构交易,以买手机的名义向该消费金融公司申请“商品贷”,每部手机贷款金额1万元,共计贷款近4万元,贷款期限24期(24个月),每月还款500余元。

贷款完成后,高某、王某、齐某给出借身份的村民一些好处费,剩余的款项三人平分。

为了避免露馅,高某按时还款4期,之后停止还款。该消费金融公司向村民发短信、打电话催款,村民这才意识到上当受害,受害人的家属报了警。

今年2月,警方对此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今年4月,警方查实4名受害人,涉案金额3.6万元。4月1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刑拘,5月14日,犯罪嫌疑人高某、齐某被依法刑拘。5月24日,高某等3人因涉嫌贷款诈骗罪经检察机关批准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在生活当中,一旦个人信息泄露,不仅会收到各种推销电话,还可能遭遇电信诈骗或网络诈骗,进而身份被冒用、个人信誉受损,甚至威胁到自身的财产安全。据不完全统计,个人信息泄露后,比较容易遭受的诈骗类型有银行卡被盗刷、莫名背上网上贷款等。

不要因贪小便宜吃大亏,应谨慎对待某些人打着搞活动的旗号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的行为,要先核实对方的身份或资质,以免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麻烦。

(洛阳新闻热线:15136323555,传稿邮箱:yxw2012@163.com。“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新安 警方 购买手机 贷款 诈骗 责编:李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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