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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企业营商环境 偃师法院善意执行促双赢

2020-04-2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徐孟国 实习生 吴思家 通讯员 张军营)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使命,积极担当作为。4月23日,执行干警通过促进执行和解的方式妥善解决了一起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做到了既维护申请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因受疫情冲击而举步维艰的被执行企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19年3月,偃师法院受理了洛阳某机械公司诉某煤矿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偃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某煤矿公司限期支付原告人民币312730元及利息。某煤矿公司对判决不服,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经主持调解,双方企业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因被告某煤矿公司未能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洛阳某机械公司向偃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了解到,该被执行公司是一家规模较大、具有雄厚实力的一家公司,只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运转,公司经营状况严重受挫。为尽快化解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承办法官一方面多次联系申请企业,对其说明被执行企业目前的处境,另一方面也对被执行企业进行说服教育,其企业复工复产固然重要,但履行法律义务更是责无旁贷。在执行法官的双线工作下,4月23日,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实现了案件执行和企业复产双赢的效果。为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偃师法院深入排查涉企相关执行案件,与企业持续保持在线沟通、实时对接,全方位了解企业诉求,多措并举依法保障偃师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为营造诚信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映象网洛阳新闻热线:15136323555,投稿邮箱:yxw2012@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营商环境 法院 责编: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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