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徐孟国 实习生 吴思家 通讯员 张军营)近日,偃师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法官多次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款。
据悉,在事发当天,赵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追尾王某推行的自行车,造成王某受伤及车辆受损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王某因脑外受伤导致轻度智力受损,达九级伤残标准。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赵某赔偿王某各项费用共计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赵某家庭生活并不富裕,未主动履行义务,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一方面申请人年事已高且患有疾病,急需用钱治疗;另一方面,被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家中并无存款,恐遇执行不能导致“僵尸死案”。执行法官遂决定使用调解程序,并几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组织数次当面调解,积极帮助双方寻找利益平衡点,耐心细致地与当事人明法规、释法理。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分批履行协议,申请人王某也主动放弃了部分赔偿金额。至此,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成功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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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下午,偃师检察院举办检察公益诉讼法治宣讲活动,将新时代文明建设与法治建设有机结合,既宣讲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又促进了社会各界对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工作的深入了解。
根据偃师市文明办的统一安排,6月11日下午,偃师检察院举办检察公益诉讼法治宣讲活动,将新时代文明建设与法治建设有机结合,既宣讲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又促进了社会各界对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工作的深入了解。
6月10日上午,偃师市山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田利娜变身网络主播,走进山化镇果农果园,利用直播平台,为山化蟠桃“代言”。通过讲解和现场试吃的方式向广大网友推荐山化特色蟠桃。
6月3日上午,被执行公司按照协议如数将第一批执行款交付至偃师市人民法院,一起涉企案件在达成执行和解后顺利履行,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同时也为被执行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了保障,实现了“双赢”。
6月2日上午,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快速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俺村这香菇大棚建成后,乡里可热心让贫困户来干活儿,一个月能挣2000多,感谢党的好政策啊!”在府店镇西口孜村的香菇大棚里,贫困户张春旺真切的笑脸映出村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幸福感。
“俺村这香菇大棚建成后,乡里可热心让贫困户来干活儿,一个月能挣2000多,感谢党的好政策啊!”在府店镇西口孜村的香菇大棚里,贫困户张春旺真切的笑脸映出村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幸福感。
近来年,偃师市府店镇为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发展壮大扶贫产业,从2017年开始,依托镇内优势产业,与种养殖大户(合作社)合作,着手谋划筹建扶贫产业园
近来年,偃师市府店镇为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发展壮大扶贫产业,从2017年开始,依托镇内优势产业,与种养殖大户(合作社)合作,着手谋划筹建扶贫产业园,该产业园定位于先进养殖及种植技术基地和产业孵化平台,强化引领示范效应,引导有意向的群众来此学习先进种养殖技术,以此来带动全镇扶贫产业发展。
5月28日上午,在偃师市顾县镇安滩村委会内,“四官”服务队成员、偃师法院诉调中心调解员及村干部共同参与,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困扰两位老人多日的赡养问题终于得到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