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徐孟国 实习生 吴思家 通讯员 张军营)6月2日上午,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快速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伊某与李某等人有着多年的合作关系,4年间共欠下52万余元。该款后经伊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李某等人诉至偃师法院,该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支持伊某的诉求。可因李某等人欠款较多,一直没有能力履行,伊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立案受理后,立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了查封。但是,年初因受疫情影响,执行法官陈晓军只能将“线上+线下”双向办案模式转为以“线上”办案为主。法官陈晓军通过多次电话调解后,被执行人李某同意腾退房屋并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承办人立即对该房产移送评估,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开拍卖。在公开拍卖期间,共6人报名参与竞拍,129人设置了提醒,6369次围观,历经15次延时,20次竞价,最终以106.7万余元成交,溢价率达到19.7%,及时实现了申请人的权益,使该起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偃师法院对被执行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尤其是随着公众对网络司法拍卖的了解不断加深,涉拍标的物的数量、成交量、成交额都有了大幅增长,单笔成交金额、溢价率、出价次数和报名参拍人数等屡屡被刷新,实现了拍卖公开透明最大化、财产处置速度最大化、合法权益变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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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偃师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法官多次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款。
6月3日上午,被执行公司按照协议如数将第一批执行款交付至偃师市人民法院,一起涉企案件在达成执行和解后顺利履行,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同时也为被执行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了保障,实现了“双赢”。
5月28日,偃师市人民法院仅用18天时间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洛阳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因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主动联系偃师法院履行了300余万元的执行款。
5月26日,在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川川的努力下,2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这婚我必须离!你别给我调解了!谁说都没用!”
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全国的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5月22日,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终促双方再次达成履行协议,为某娱乐场所的复营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5月22日下午,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在电话中的调解,终促当事人双方互相履行了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的付出,让这起执行难案得解决。
5月22日,在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倾心调解下,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让八旬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法官,我刚收到执行通知书就赶紧过来了,这钱我肯定还,只是我现在能力有限,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不久前,石某主动来到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报告了目前的财产状况。执行干警念其态度诚恳,积极组织当事人双方展开调解工作,并于5月25日下午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该案成功结案。
关于化某申请执行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偃师市人民法院立案后,根据申请人向本院提供的信息,执行法官已多次查询被执行人杨某的下落,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