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 正文

今年以来 洛阳西工法院执结案件1254起

2017-12-2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张玉鲁 孙桃丽)12月28日上午,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媒体通报今年以来执行局的工作情况及拒执罪典型案例。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朱文利介绍了相关情况,执行局副局长张罗炜主持发布会。

朱文利介绍说,今年以来,我院执行局共受理执行案件2180起,执结1254起,标的额376556614元(三亿七千六百五十五万六千六百一十四元)。司法拘留66人,拒执罪立案141件,结案138件。司法网拍发布198件,成交146件,成交标的12975.52万元。失信人黑名单加入自然人661名,法人235名。

同时,对一起打击拒执罪案例进行通报。2013年12月17日,在本市西工区樱桃大道上被告魏某驾驶的车辆与原告茹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受损,茹某受伤住院。经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魏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4年7月茹某就与魏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向西工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判决生效后,魏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4年12月茹某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局干警先后六次前往魏某家中寻找,并在其村内主要道路张贴悬赏公告,但一直未有魏某下落。且因魏某家住农村,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干警在银行记录中发现,魏某从2015年4月起,银行流水均有工资进出,少则3千元,多则7千元,明显是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2016年11月29日,该院对魏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同年12月13日,因魏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将其依法逮捕。

经该院刑庭开庭审理后查明:魏某因与茹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我院民事判决后,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我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魏某在此期间仅支付过茹某3800元,而魏某在郑州打工的一年间就收入10万余元。2016年11月29日魏某在收到报告财产令后存在虚假报告财产的情况,后被拘留15日,但拘留后仍未履行。

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魏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新春来临之际,农民工工资案备受关注,根据省、市法院统一部署,该院积极开展有关农民工工资案专项活动。民一庭法官郭清华向社会通报了该院开展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暨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等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的具体情况。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法院 执结 案件 责编:赵惠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今日热点

洛阳吉利法院强制腾房显威力 洛阳吉利法院强制腾房显威力

独家

孟津县公安法院联手推进决胜执行难 孟津县公安法院联手推进决胜执行难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