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王建波)近年来,栾川法院从规范执行制度入手,组建新型执行团队,创新审、执衔接机制,着力提升案件质效。2016年以来,共收案2175件,结案1603件。
完善执行制度。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执行制度并严格付诸实施,是实现执行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保证。该院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建院,将第三方评估考核细则细化为45箱具体指标,并制定《关于做好财产保全案件立审执相互衔接的规定》《关于全面加强财产保全工作若干意见》《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关于干警交流轮岗制度的实施意见》《执行局内部管理制度》《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构建立体的、全方位的制度体系,确保各种执行行为有据可依。
组建新型执行团队。打破现有执行局庭室设置,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四个执行中队和执行裁决团队,每个部门按照 “1+1+2+n”的模式,即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司法警察、若干名司法辅助人员进行组建。制定《执行流程信息化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细化,确保责任到人。
创新工作方法。建立执行“指导员”制度,将执行关口前移,执行局固定人员定期到各业务庭就类型化案件、矛盾多发、易发、涉执信访的案件进行专门协调指导,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衔接,杜绝“一判了之”、“审不顾执”等问题的发生。
为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栾川县法院勇立潮头破坚冰,频繁向“老赖”挥利剑,出重拳,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
春节临近,栾川法院执行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全力保障困难申请人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12月12日凌晨5:30,天气寒冷,栾川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早已利剑出鞘,向被执行人住所地进发。
11月23日,偃师市人民法院、伊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15人到栾川县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工作经验学习交流。
近日,被执行人徐某某来到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缴纳执行款,请求法院将其尽快从失信名单中删除。这是该院在全城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后第一个主动来法院还款的案例。
11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带领执行局综合处相关人员、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博文、副局长张艳红一行到栾川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
11月16日晚,在栾川县一大型超市门前,一组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正在一辆广告宣传车的电子屏上滚动播出,引来不少民众驻足观看和议论。
为进一步推进执行警务化,规范执行流程管理,11月6日,栾川县人民法院特邀请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全体执行干警进行执行警务化移动指挥平台操作培训。
11月2日,在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楼大厅一台电子触摸屏前,当事人刘某某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通过执行案件查询机进入系统,案件执行信息便一目了然地呈现在刘某某眼前。
栾川县人民法院自9月份以来,在执行局全体干警中集中开展“大学习”活动,建立每周学习交流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15:00至17:00为集中学习时间,每名执行干警都要上台讲课,授课内容也多样化,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执行技巧都可以,但必须让干警要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今年以来,栾川县人民法院新一届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倾全院之力夯实执行基础,着力促进执行科技化、信息化、规范化。1-9月共执结案件586件,执结标的额8195万元,案件执结率同比提升62.9%。
在栾川狮子庙镇许沟村,栾川法院张贴了《中共栾川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近年来,栾川法院一直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加大对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2012年以来,受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等弱势群体执行案件152件,执结标的额1200余万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某某下落及藏匿地点,并协助法院查找到刘某某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直接将刘某某送至法院奖励人民币2000元。”10月22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面向全社会,发出该院首份执行悬赏公告。
为规范终本案件程序,杜绝执行行为“任性”,栾川法院完善执行终本案件质量评查管理机制,坚持“四化一及时”评查方法,有力地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