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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检察院开展“防拐骗防猥亵”主题法制进校园活动

2019-07-2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实习生 吴思家 通讯员 马洪亮 高晓丹 李淑环)为了贯彻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在偃师落地生根。近日,偃师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来到城关镇某幼儿园,开展了别开生面的“防拐骗防猥亵”主题法制进校园活动,提升教职员工对幼儿的人身安全教育的认识,增强幼儿的自我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拐骗幼儿和性侵幼儿案事件的发生。

活动中,检察官通过法治情景剧创设情景、观看视频警示、游戏互动等让孩子们明白:无论是陌生人还是熟悉的人,在爸爸妈妈没有告知的情况下都不能跟他们走,也不能被好吃、好玩的东西所吸引跟着陌生人走;不管是在幼儿园玩游戏的时候,还是在回家的路上或者其他时候,都不要一个人待在僻静的地方,这样容易遇到坏人;外出活动时一定要和老师或者其它小朋友待在一起。通过互动游戏,孩子们从准确认知自己的性别和身体开始,学习保护自己的身体和隐私部位,防止被拐骗被性侵害。

检察官向教职员工讲解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核心内容,并以案释法。家人和孩子的防线被“熟悉的陌生人”打破,因为人们潜意识中会把熟人定义为可以信任的,孩子更是如此。

教职员工结合教育工作认真思考后,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中存在的性教育缺失、幼儿园孩子年纪小听不懂、家长不理解等问题与检察官进行了深入探讨。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之灵魂。 教职员工纷纷表示;通过今天检察院送法进校园活动,与检察官零距离接触,改变了长期以来,通过媒体和影视作品中极端案例了解儿童性侵,认为这些事件遥不可及,是少数中的少数,离现实生活很遥远的错误认识。增强了依法治园、依法执教的意识,认识到作为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和加强对幼儿的防性侵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决心在今后的教学中,探索不同阶段幼儿能接受的方式开展教学,并注重与家长沟通交流,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提高孩子们的自我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据偃师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在今后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努力提供广大未成年人、家长和学校迫切需要的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产品,自我加压,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检校共建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洛阳新闻热线:15136323555,传稿邮箱:yxw2012@163.com。“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偃师市检察院 防拐骗 防猥亵 法制进校园 责编:李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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