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王建波)12月12日凌晨5:30,天气寒冷,栾川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早已利剑出鞘,向被执行人住所地进发。
“我们是法院执行局的,请你穿好衣服,跟我们到法院走一趟。”被执行人贾某某立即从床上惊坐起来,睡眠惺忪地望着执行人员,双眼透着惊讶和无奈,乖乖上了警车。原来,贾某某向王某某借款20万元未还,2017年8月被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贾某某在履行了1万元后就再也不照面了,还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期间,执行干警多次到贾某某住所地找他,由于贾某某房子后面紧临大山,其又熟悉山路,两次都被其翻墙逃至山上。栾川法院充分利用凌晨时分被执行人警惕性低、行踪准确等特点,对被执行人进行布控、拘传。贾某某被拘传至法院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依法拘留15天。
“凌晨行动”共出动警力9人,警车3辆,拘传被执行人5人,执结案件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5500元,司法拘留2人。
无视法院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日前,栾川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无视法院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日前,栾川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11月23日,偃师市人民法院、伊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15人到栾川县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工作经验学习交流。
近日,被执行人徐某某来到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缴纳执行款,请求法院将其尽快从失信名单中删除。这是该院在全城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后第一个主动来法院还款的案例。
11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带领执行局综合处相关人员、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博文、副局长张艳红一行到栾川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
11月16日晚,在栾川县一大型超市门前,一组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正在一辆广告宣传车的电子屏上滚动播出,引来不少民众驻足观看和议论。
11月2日夜里9点30分,在离县城40公里的狮子庙镇某矿山上,执行法官鲁方黎一边向前来阻挠的人出示工作证和扣押裁定书,一边进行耐心劝解。
为进一步推进执行警务化,规范执行流程管理,11月6日,栾川县人民法院特邀请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全体执行干警进行执行警务化移动指挥平台操作培训。
为进一步推进执行警务化,规范执行流程管理,11月6日,栾川县人民法院特邀请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全体执行干警进行执行警务化移动指挥平台操作培训。
11月2日,在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楼大厅一台电子触摸屏前,当事人刘某某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通过执行案件查询机进入系统,案件执行信息便一目了然地呈现在刘某某眼前。
栾川县人民法院自9月份以来,在执行局全体干警中集中开展“大学习”活动,建立每周学习交流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15:00至17:00为集中学习时间,每名执行干警都要上台讲课,授课内容也多样化,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执行技巧都可以,但必须让干警要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今年以来,栾川县人民法院新一届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倾全院之力夯实执行基础,着力促进执行科技化、信息化、规范化。1-9月共执结案件586件,执结标的额8195万元,案件执结率同比提升62.9%。
在栾川狮子庙镇许沟村,栾川法院张贴了《中共栾川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近年来,栾川法院一直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加大对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2012年以来,受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等弱势群体执行案件152件,执结标的额1200余万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某某下落及藏匿地点,并协助法院查找到刘某某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直接将刘某某送至法院奖励人民币2000元。”10月22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面向全社会,发出该院首份执行悬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