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王建波) 2月13日上午,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来到距县城四十公里的合峪镇庙湾村,将一万元司法救助款送到申请人杨某的手里,杨某满含热泪,激动地连声说谢谢。
2013年9月,申请人杨某受雇于被执行人孙某某在合峪镇庙湾村的萤石矿洞从事出渣工作,一次在往洞外运输矿石时不慎摔伤,在栾川县中医院住院302天,经鉴定为一级伤残。住院期间被执行人孙某某支付了医疗费,但对杨某其它损失,孙某某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杨某将孙某某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由孙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杨某各项损失951714.8元。
申请人杨某是家里的顶梁柱,妻子在家务农,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由于这次事故致使下肢瘫痪,双手关节部分失灵,每天还得靠药物维持,家里也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生活极其困难。在给被执行人孙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后,孙某某便长期外出,无法联系上本人。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孙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临近春节,执行法官一直牵挂着杨某的案件,向上级申请了司法救助,将1万元救助款送到杨某手里,表示法院执行局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他们一家送上新年祝福。
元月25日一大早,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便接到申请人李某的电话,称一直在外打工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崔某某昨天晚上回到家里,让执行干警赶紧过去。
近年来,栾川法院从规范执行制度入手,组建新型执行团队,创新审、执衔接机制,着力提升案件质效。2016年以来,共收案2175件,结案1603件。
为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栾川县法院勇立潮头破坚冰,频繁向“老赖”挥利剑,出重拳,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
春节临近,栾川法院执行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全力保障困难申请人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12月12日凌晨5:30,天气寒冷,栾川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早已利剑出鞘,向被执行人住所地进发。
11月23日,偃师市人民法院、伊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15人到栾川县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工作经验学习交流。
近日,被执行人徐某某来到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缴纳执行款,请求法院将其尽快从失信名单中删除。这是该院在全城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后第一个主动来法院还款的案例。
11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带领执行局综合处相关人员、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博文、副局长张艳红一行到栾川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
11月16日晚,在栾川县一大型超市门前,一组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正在一辆广告宣传车的电子屏上滚动播出,引来不少民众驻足观看和议论。
为进一步推进执行警务化,规范执行流程管理,11月6日,栾川县人民法院特邀请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全体执行干警进行执行警务化移动指挥平台操作培训。
11月2日,在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楼大厅一台电子触摸屏前,当事人刘某某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通过执行案件查询机进入系统,案件执行信息便一目了然地呈现在刘某某眼前。
栾川县人民法院自9月份以来,在执行局全体干警中集中开展“大学习”活动,建立每周学习交流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15:00至17:00为集中学习时间,每名执行干警都要上台讲课,授课内容也多样化,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执行技巧都可以,但必须让干警要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今年以来,栾川县人民法院新一届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倾全院之力夯实执行基础,着力促进执行科技化、信息化、规范化。1-9月共执结案件586件,执结标的额8195万元,案件执结率同比提升62.9%。
在栾川狮子庙镇许沟村,栾川法院张贴了《中共栾川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近年来,栾川法院一直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加大对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2012年以来,受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等弱势群体执行案件152件,执结标的额1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