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徐孟国 实习生 吴思家 通讯员 张军营)5月22日,在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倾心调解下,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让八旬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申请人老董夫妇育有二子,如今都已成家立业,现在老董已年过八旬,行动变的迟缓,且常年有病,老董的生活问题成了孩子们的负担。2016年,老董以两个儿子不赡养为由诉至偃师法院,该院依法判令两人每年给付二老所必须的生活费和小麦,平均承担二老今后的医疗费。判决生效后,两个儿子尚能如期履行赡养义务。近年间,老董因看病花去了2万余元,因两个儿子未能及时给付医疗费用,老董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接到该案件后,偃师法院周建辉法官在做完执行通知书送达、网络查控等常规措施后,积极电话联系二名被执行人,劝导他们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但效果甚微。考虑到老董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更为进一步化解矛盾,周建辉立即驱车前往,并积极联系当地村干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周法官通过耐心沟通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告诉他不赡养老人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并耐心细致地给他讲解法律法规对此的相关规定,规劝他,谁都有老的一天,应将心比心想想再过二三十年,自己的儿女不养自己又是何心情。并且,若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有可能面临拘留等强制措施。最终,两名被执行人也当面表态会克服困难准时给付,切实尽到赡养义务。
当天下午7时许,两个儿子将执行款亲自交到老董手中,一起赡养纠纷案至此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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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偃师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法官多次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款。
6月3日上午,被执行公司按照协议如数将第一批执行款交付至偃师市人民法院,一起涉企案件在达成执行和解后顺利履行,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同时也为被执行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了保障,实现了“双赢”。
6月2日上午,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快速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5月28日,偃师市人民法院仅用18天时间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洛阳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因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主动联系偃师法院履行了300余万元的执行款。
5月26日,在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川川的努力下,2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这婚我必须离!你别给我调解了!谁说都没用!”
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全国的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5月22日,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终促双方再次达成履行协议,为某娱乐场所的复营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5月22日下午,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在电话中的调解,终促当事人双方互相履行了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的付出,让这起执行难案得解决。
“法官,我刚收到执行通知书就赶紧过来了,这钱我肯定还,只是我现在能力有限,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不久前,石某主动来到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报告了目前的财产状况。执行干警念其态度诚恳,积极组织当事人双方展开调解工作,并于5月25日下午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该案成功结案。
关于化某申请执行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偃师市人民法院立案后,根据申请人向本院提供的信息,执行法官已多次查询被执行人杨某的下落,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