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王建波)近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拍卖房产一套,力促四起民间借贷纠纷圆满执结,执结标的48余万元。
该纠纷系以徐某某为被执行人的四起民间借贷案,借款本息6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徐某某外因欠帐太多外出逃避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徐某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徐某某在县城拥有一套2层楼房的房产,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为了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执行法官迅速将该套房产查封,评估后依法在淘宝网拍卖平台予以公开拍卖。买受人刘某最终以48余万元价格成功取得该套房产所有权。然而房产被依法拍卖后,被执行人徐某某更换了房锁,也拒不清腾房屋内的物品,买受人交了钱却得不到房产。5月20日,执行局干警邀请该县公证处公证人员,由买受人联系开锁公司人员,在公证人员及四名申请人的见证下,将房锁一一打开,并依法对该房产内的物品进行拍照、登记造册,并更换门锁,将房产交予买受人。
至此,四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执行法官高效、为民的办案作风也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5月1日,栾川县法院执行局召开“百日执行攻坚战”动员部署大会。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4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视频会,栾川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于13日下午召开了执行工作会议。
“真是没想到,法院的执行速度这么快,效率这么高,不到十天就让我拿到了执行款,太感谢你们了”。4月11日,申请人鲁某某来到栾川法院执行局领走了3万元执行款。
新时代要求、新矛盾变化为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多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栾川人民法院一直在追求改变,完善提升,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上奋力前行。
近年来,栾川县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积极稳步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信用惩戒系统建设,初步实现了执行的全程公开、全案公开。
3月15日,栾川县法院采取以物抵债方式灵活和解执结两起标的额达3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月13日上午,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来到距县城四十公里的合峪镇庙湾村,将一万元司法救助款送到申请人杨某的手里,杨某满含热泪,激动地连声说谢谢。
元月25日一大早,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便接到申请人李某的电话,称一直在外打工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崔某某昨天晚上回到家里,让执行干警赶紧过去。
近年来,栾川法院从规范执行制度入手,组建新型执行团队,创新审、执衔接机制,着力提升案件质效。2016年以来,共收案2175件,结案1603件。
为确保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栾川县法院勇立潮头破坚冰,频繁向“老赖”挥利剑,出重拳,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
春节临近,栾川法院执行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全力保障困难申请人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12月12日凌晨5:30,天气寒冷,栾川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早已利剑出鞘,向被执行人住所地进发。
11月23日,偃师市人民法院、伊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15人到栾川县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工作经验学习交流。
近日,被执行人徐某某来到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缴纳执行款,请求法院将其尽快从失信名单中删除。这是该院在全城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后第一个主动来法院还款的案例。
11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带领执行局综合处相关人员、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博文、副局长张艳红一行到栾川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