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实习生 吴思家 通讯员 马洪亮 郑宇辉)7月29日下午,在第92个“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偃师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刘云锋,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瑜等来到驻偃某部队,向官兵们送去节日的祝福和亲切慰问。
活动中,刘云锋代表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向部队官兵致以节日祝贺,赞扬部队官兵为维护社会和平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出的贡献,对他们的辛苦付出和无私奉献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时指出,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是提高部队官兵法律素质的有效载体,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强化官兵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员额法官郭卫东向现场官兵以中国酒文化为背景,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度解读了危险驾驶罪,为广大官兵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随后,郭卫东、张东旭、蒋焕晓三位员额法官就官兵们提出的自身或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涉法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法官们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贴近实际、真实生动的典型案例,使部队官兵们对如何用法规避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了更新的认识,现场气氛异常活跃。
最后,干警们向部队官兵们赠送了书画作品及法律书籍、法律宣传册200余册。
多年来,偃师法院坚持立足审判主业主责,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扎实做好涉军维权案件审理,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建设法治军营、军民团结一条心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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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偃师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法官多次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款。
6月3日上午,被执行公司按照协议如数将第一批执行款交付至偃师市人民法院,一起涉企案件在达成执行和解后顺利履行,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同时也为被执行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了保障,实现了“双赢”。
6月2日上午,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快速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5月28日,偃师市人民法院仅用18天时间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洛阳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因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主动联系偃师法院履行了300余万元的执行款。
5月26日,在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川川的努力下,2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这婚我必须离!你别给我调解了!谁说都没用!”
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全国的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5月22日,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终促双方再次达成履行协议,为某娱乐场所的复营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5月22日下午,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在电话中的调解,终促当事人双方互相履行了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的付出,让这起执行难案得解决。
5月22日,在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倾心调解下,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让八旬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法官,我刚收到执行通知书就赶紧过来了,这钱我肯定还,只是我现在能力有限,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不久前,石某主动来到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报告了目前的财产状况。执行干警念其态度诚恳,积极组织当事人双方展开调解工作,并于5月25日下午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该案成功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