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实习生 吴思家 通讯员 马洪亮)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案件质效,8月1日下午,偃师市人民法院召开了员额法官座谈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史旭阳主持,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刘云峰参加会议并讲话。
全体员额法官围绕“如何提高审判质效,如何开创工作新局面?”为主题展开讨论。法官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就法官案多人少、绩效考核、案件折抵、均衡分案、审判团队运行、司法辅助人员的配备管理以及信息化配备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全面深刻的剖析了审判、执行过程出现的实际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刘云峰谈了自己的感受,他说,问题暴露出来,我们要认真对待,妥善解决,院党组坚持贯彻“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工作思路,一定为各位员额法官做好后勤保障,为大家服务好,也希望各位员额法官,无畏困难,忠诚履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开创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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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婚我必须离!你别给我调解了!谁说都没用!”
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全国的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5月22日,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终促双方再次达成履行协议,为某娱乐场所的复营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5月22日下午,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在电话中的调解,终促当事人双方互相履行了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的付出,让这起执行难案得解决。
5月22日,在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倾心调解下,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让八旬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法官,我刚收到执行通知书就赶紧过来了,这钱我肯定还,只是我现在能力有限,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不久前,石某主动来到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报告了目前的财产状况。执行干警念其态度诚恳,积极组织当事人双方展开调解工作,并于5月25日下午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该案成功结案。
关于化某申请执行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偃师市人民法院立案后,根据申请人向本院提供的信息,执行法官已多次查询被执行人杨某的下落,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杨某。
5月17日下午,正在家中过双休的偃师法院执行局干警陈晓军在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后快速出警,将被执行人马某强制带至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马某当场履行了1.5万元执行款,该案得以执结,同时承诺针对涉及的另一起执行案5000元将于6月底之前予以结清。
“喂,是偃师法院执行局吗?我们是郑州市公安局,我们扣押了一辆豫A牌照的车辆,经查询,系贵院查封的车辆,请予以核实并尽快与我们联系。”5月14日上午,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郑州公安局民警的电话,经核实后,承办法官立即动身前往进行对接,并于当天中午成功将查封车辆扣押至指定地点。
“疫情期间,没想到执行法官这么快地为我们追回欠款,真是太感谢了!”4月28日下午,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仅用10天时间成功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回98万余元执行款,法官高效地办案效率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连连称赞。
由于执行工作的特殊性,执行干警经常外出办案,办理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等机动性较强的工作,客观上可能给当事人造成了执行法官难见、事难办的印象,既耽误了当事人的时间,也不利于执行法官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还容易滋生信访矛盾,影响案件执行效率。